广西税务构建社保费征缴联合调处机制

2024年08月09日 版次:01        作者:记者 张鲲翼

本报讯(记者张鲲翼 通讯员李珩)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积极推动构建“区—市—县(区)—镇(街)”四级社保费征缴争议联合调处机制。截至目前,全区已建成市县级社保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置中心48个,乡镇级社保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置中心60个,实现税费服务“一体化”,争议处置“一站化解”。

为全面降低社保费征缴争议处置成本,减轻缴费人负担,广西税务部门在社保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置中心建立征缴争议“一站受理、审核转办、调查处理、结果反馈、跟踪回访、综合分析”的工作闭环,通过设立社保费征缴争议案件处理工作台账,按照时间节点对表销号,全程跟踪,闭环跟进。借助网格员“地熟、人熟、情况熟”的优势,收集涉费建议、处理涉费咨询,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目前,各级社保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置中心已联合调处缴费争议1000余件。

广西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广西税务部门将进一步依托地方社会综合治理平台,整合部门资源,做到“左右贯通、上下联通、协同高效”,不断提高缴费人办事便利度,提高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