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说理式执法”覆盖税务稽查全过程的宁波实践

2024年08月27日 版次:07        作者:李猛

“没想到现在税务稽查这么人性化,整个检查过程都在跟我们细致沟通、细致说理,给出的文书上不只有处理结果,还列明企业的什么行为违反了什么规定、构成什么违法行为、处理依据是什么等,让我们心里明明白白。”近日,宁波某服饰有限公司负责人看完税务稽查人员送来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后发出感慨。该负责人说,在其过往的印象里,税务稽查通常是比较严肃的。

发生这种改变,是因为税务部门推行了“说理式执法”。

从促进规范执法、提高执法质效出发,近年来税务部门探索推行“说理式执法”,2021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选取部分地区进行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试点。作为全国税务系统首批试点单位之一,宁波市税务稽查部门自2021年起开展“说理式执法”工作,将“释法明理、法理相融”的执法理念贯穿稽查案件办理全过程,致力于在执法中说清事理、讲明法理、融会情理、注重文理,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为保证“说理式执法”规范开展,宁波市税务稽查部门编制统一的《“说理式执法”工作指引》,制定15份差异化的文书模板,在原有执法文书的基础上,加入证据说理、法理分析、处罚裁量的情理说明等内容,通过规范执法文书形式和执法程序,让“说理式执法”依规有序进行。这些举措实施后,提高了稽查执法精确度和公信力:执法人员的执法过程进一步规范了、把握政策更精准了;纳税人缴费人对执法处理不仅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对处理的接受度更高了。

近期,宁波市税务稽查部门总结梳理前期试点工作经验,逐步扩大“说理式执法”的深度与广度:将说理范围从聚焦大案要案拓展至全市各稽查局查办的所有案件,将说理环节从检查、审理延伸至检查、审理、执行等稽查全过程,将说理形式从文书说理推广至文书说理和口头说理相结合,于2024年8月编制《“说理式执法”操作指引及文书模板2.0版》并在全市范围内实施。

与此同时,作为长三角区域全面推行税务“说理式执法”工作牵头负责单位,宁波市税务局稽查局积极联络长三角区域稽查部门,统筹制定相关文件,不断推进区域协同。

自开展“说理式执法”工作以来,宁波市税务稽查部门已通过“说理式执法”查办案件4200余件,制发“说理式执法”文书1.96万份。这些文书中包括内部文书《稽查报告》《审理报告》等8400余份、对外文书《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等1.12万份。通过实施“说理式执法”,全市税务稽查部门既有效减少税务行政复议、诉讼,又大幅提升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推动今年上半年宁波稽查税款入库率同比提高63.8%。

“处罚不是目的,规范才是根本。我们将‘说理’贯穿于稽查工作全过程,针对被查纳税人存在的涉税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法规辅导,讲清执法理由和法律适用依据,起到检查一户、辅导一户、规范一户的效果,提升了案件查办质效,也加强了征纳沟通。”宁波市税务局稽查局局长龚鸿一总结“说理式执法”工作时表示。

下一步,宁波市税务稽查部门在稽查全过程推进“说理式执法”的同时,将通过以案释法、政策宣讲等方式进一步向纳税人说法明理,进一步推动纳税人提高税法遵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