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并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部署,提出明确要求。税务系统纪检机构要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按照税务总局党委和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的要求,强化政治监督,深化一案双查、推动“双向倒查”,为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提供有力保障。
提高思想认识。对涉税违法案件必倒查有无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对税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必倒查有无企业涉税不当得利问题,既堵漏增收,又治腐肃贪。深化一案双查、推进“双向倒查”,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部署的具体举措,也是推动监督融入税收治理,防止税收执法权被滥用的重要举措。税务系统纪检机构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将监督执纪贯穿税收治理全过程、各环节,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健全工作机制。税务系统纪检机构要坚持问题导向,会同各级党委和各职能部门,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积极探索建立一案双查、“双向倒查”相关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流程,特别是要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研判、移交、查处、反馈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闭环,持续发挥一案双查、“双向倒查”在税收治理中的作用。
压实监督责任。要压实各级税务局党委的主体责任以及“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税务局党委要发挥全面领导作用,研究部署一案双查、“双向倒查”工作。“一把手”要对涉及一案双查、“双向倒查”的问题线索进行研究部署,全力支持相关部门查办案件。纪检机构要发挥专责监督作用,通过联席会议等机制研判问题线索,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既抓条线上的纵向推进,又抓部门之间横向上的信息共享。要以线索处置、查办案件为重点,从严查处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任务落实,推动专责监督与职能监督贯通协同,不断提升一案双查、“双向倒查”的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