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折不扣落实改革任务

2024年09月03日 版次:08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 曾立春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重要部署,对优化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机构职能、完善垂直管理单位纪检监察体制等方面作出安排,对税务系统全面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指导作用。我们要深刻把握全会精神,自觉融入和服务改革大局,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改革任务。

一是做强专责监督。纪检机构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要以税务系统省级以下单位开展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管辖和监察措施使用改革试点为契机,更加主动、深入与地方纪委监委沟通协作,增强“向前半步”意识,联合研判问题线索,联合开展审查调查,提请使用监察措施,建立健全配套机制,强力推进案件查办,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要始终坚持监督执纪以上级纪检机构领导为主,进一步完善纪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有力推进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着力推动税务系统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是做实基层监督。党的根基在基层、血脉在基层、力量在基层,加强基层监督是健全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税务系统队伍大、层级多、监督链条长,基层税务部门直接面对纳税人缴费人。要推动税务系统各级党组织加强领导,健全派出机构组织体系,规范设置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设置基层纪委、纪检委员,优化组织架构,夯实基层基础。要完善监督体系,强化力量统筹,推动机关纪委实体化运转,指导派出机构纪检干部、纪检委员紧密结合税收业务特点,发挥贴身监督优势,有效破解基层监督难题,切实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三是做优综合监督。监督是治理的内在要素,在管党治党、治国理政中居于重要地位。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推动建立健全各类职能监督贯通融合、与纪检专责监督协同联动机制,促进党委全面监督、纪检专责监督、部门职能监督、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形成合力。要深化一案双查,推动“双向倒查”,督促督察内审、稽查、数风等部门履行监督监管责任,加大问题线索移送力度,一体抓好堵漏增收、治腐肃贪,不断提升税务人员纪法遵从度、纳税人缴费人税法遵从度。要推进智慧监督建设,运用大数据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确保监督如臂使指、如影随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