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有害税收实践论坛发表声明表示,通过实施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第5项行动计划标准,亚美尼亚、保加利亚、克罗地亚、斯威士兰等国家(地区)的“有害”税制已被废除,全球消除有害税收实践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持续审查各国优惠税制
第5项行动计划最低标准是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包容性框架的四项最低标准之一,四项最低标准中的每一项都必须经过同行评审,同行评审的目的是确保有效和一致地实施共识标准,并承认各辖区在这方面取得的进展。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包容性框架的所有成员均承诺实施第5项行动计划最低标准,并承诺配合同行评审,这对于推动全球反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5项行动计划最低标准的同行评审由有害税收实践论坛负责。该论坛目前的工作包括三个方面:评估各国优惠税制,确定这些制度是否会促进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从而对其他司法管辖区的税基产生不公平的影响;通过强制自动交换针对特定纳税人税收裁定的相关信息,对第5项行动计划的透明度进行审查和监督,如果缺乏此类信息交换,可能会引起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问题;审查无税或仅名义征税辖区的经济实质活动是否符合实际有效性要求,以确保公平的竞争环境。
有害税收实践论坛在声明中指出,超过40%的受审查的“有害”税制已被废除或正在被废除。其他税制中,有一些被认为“无害”或经修订已符合国际标准。如:亚美尼亚和斯威士兰废除了知识产权优惠税制,并且通过移除“风险隔离设置”(该设置将子公司与母公司的资金风险隔离,母公司发生信用危机甚至破产时,也不会波及子公司的资金和运营)的方式完善了非知识产权制度;保加利亚和克罗地亚的吨位税制被认为“无害”;克罗地亚的《投资促进法》正处于被审查中。最新统计结果显示,100个司法管辖区已完全符合第5项行动计划最低标准,另有31个司法管辖区接受了审查并接受了58项立法及征管改进建议。
确定审查的关键要素
经合组织包容性框架成员承诺,其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应包含任何有害税收实践论坛审查关注的关键要素,一旦被发现包含这些要素,成员承诺立即调整或废止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有害税收实践论坛确定的关键要素主要有:给予不受地理位置限制的金融服务和其他服务零税率或低税率优惠政策;通过“风险隔离设置”实现经营活动独立于国内经济;政策缺乏透明度;政策实施与外界缺乏信息交换;鼓励出于纯粹避税目的而进行的经营活动或经营安排,不要求实质性经营活动。
有害税收实践论坛通过同行评审发现,知识产权优惠制度可能成为利润转移的制度工具。在对亚美尼亚和斯威士兰开展知识产权制度(也称为“专利盒”制度)审查时,发现该制度可对知识产权资产所得收入适用较低的有效税率。为防止知识产权制度被用作利润转移的工具,相关国家已达成《关于修改知识产权制度联系方法的协议》,该协议限制了合格知识产权资产的认定范围,并要求将研发支出、知识产权资产和知识产权收入相联系。经过有害税收实践论坛的努力,绝大多数知识产权领域的税收优惠政策设计,已经被包容性框架成员取消或调整以适应合规要求。此外,部分国家对“风险隔离设置”的适用也进行了大幅调整。
消除有害税收实践的步伐加快
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包容性框架已决定恢复在不征税或仅名义征税的税收管辖区适用实质性活动要求。这一全球标准意味着,如果核心业务功能没有由同一业务实体或在同一地点承担,该可移动业务收入就不能视为来源于不征税管辖区的收入。
在经合组织强力推动和包容性框架成员的支持配合下,消除有害税收实践的步伐加快。截至目前,11个不征税或仅名义征税的司法管辖区(安圭拉、巴哈马、巴林、巴巴多斯、百慕大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根西岛、马恩岛、泽西岛、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均根据标准化格式与相关国家交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