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科学谋划部署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描绘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广阔前景。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为新征程上继续把改革推向前进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刻领会把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特派办职能作用,高举改革旗帜、扛起改革担当、保持改革锐气,坚定当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贡献力量。
深刻把握全会精神,旗帜鲜明拥护改革、支持改革
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全面学习、深入领会,自觉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上勇争先、善作为。
深刻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宏伟蓝图。全会围绕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和结构性矛盾,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整体谋划和系统部署。税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党委要求,在“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行稳致远,高水平助力全会确定的改革目标圆满完成”上下功夫、见实效,全方位大力度推进税收领域各项改革任务落实,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深刻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决定》提出300多项重要改革举措,突出制度建设这条主线,强调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不断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财税体制是影响资源配置的重要基础性制度,是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把税收制度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进一步优化税制结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深刻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方法路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深化改革要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正确处理好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全局和局部、胆子要大和步子要稳、改革发展稳定等关系。本次财税体制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深刻领会党中央决策意图,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
坚决扛牢压实改革责任,推动改革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对标对表全会精神,立足特派办“探头”“专业监管”“监督的再监督”“撬动”四大职能,坚决扛牢压实改革责任,全力推进税务领域改革部署落地见效。 (下转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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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压力传导作用,促进改革落实。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坚持政治机关属性,强化垂直管理意识,自觉站在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发挥以特派办带片区传导压力作用,结合中央巡视整改、审计监督等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招商引资涉税问题等影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高质量发展的典型问题,确保改革平稳推进。
发挥监管撬动作用,研究改革措施。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落实特派办“区域+行业”监管要求,围绕完善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合理降低制造业综合成本和税费负担等改革任务,全面加强重点行业、新兴领域专业监管,深入查找行业风险、政策漏洞和监管盲区,以点带面研究健全税收制度、优化税制结构、深化征管改革的有效措施,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建言献策。
发挥探头监督作用,防范改革风险。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重点改革任务,落实“用数据、找问题、堵漏洞、防风险、增效能”工作策略,跟进绿色税制、同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制度等改革举措,在案件查办、督察审计、行业监管中,深入分析政策效应,及时预警、有效防范税收风险,营造安全稳定的改革环境。
坚定不移强化支撑保障,助力改革善作善为、行稳致远
坚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积极打造本领更高强、落实更高效、作风更严实的特派办干部队伍,引导干部坚决拥护改革、积极支持改革、自觉投身改革。
练就促改革的过硬本领。进一步发挥特派办作用,用好上海特派办“税学堂”“税研室”“税青说”等学习载体,组织教育培训,搭建实战平台,加强交流互鉴,持续提升干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履职水平,为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人才支撑。
创新促改革的方式路径。充分发挥税务总局派驻机构优势,探索完善项目制工作模式,整合各方资源力量,机动灵活推进重大改革任务、重要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坚决树牢一盘棋思想,加强内外协同,以更高站位、更大格局、更实举措,推动各领域各方面改革举措同向发力、形成合力。
锤炼促改革的优良作风。落实税务总局关于效能税务建设的各项要求,倡导不折不扣、雷厉风行、求真务实、敢作善为的工作作风,加强稽查督审廉政监督,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贯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从严治税,以过硬的思想作风和严明的纪律规矩,保障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在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中展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