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行走“幸福之路”

2024年09月25日 版次:06        作者:陈丽

9月24日—9月26日,第五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在香港举行。“一带一路”正将美好的理念愿景转变为身边触手可及的现实,将更多美好带入我们的生活。而不论是出入境购物旅游、跨境文化教育服务,还是零售进出口商品,普遍都会遇到“税收”相关的问题。我们循着丝路的足迹,既感受着“一带一路”给生活带来的多样化改变,也体会着税收服务“一带一路”、赋能“幸福之路”的重要作用。

在购物和旅行方面,跨境电商发展如火如荼,贸易通关便捷高效,越来越多的电商平台和实体店引入来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商品,“海淘”范围逐步向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延伸,消费者的选择变得更加多样,既提升了生活品质,也刺激了国内经济增长。同时,得益于免签、直飞航线等便利化条件,我国越来越多游客选择到埃及、土耳其、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国家出境旅游,促进了旅游消费的多样化。据携程统计,在突尼斯和格鲁吉亚对中国游客免签后,携程旅游订单环比增长分别达147%和95%。在这一过程中,企业和个人涉及多项税收问题。比如,提供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在境外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服务免征增值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在限值以内(2000元/单次,26000元/年度),关税税率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免征增值税、消费税等。

在教育和文化交流方面,“一带一路”倡议持续在人才培训、人文交流等方面精准发力,促进了教育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既吸引了许多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学生来我国留学或交流研讨,也拓展了我国学生出国学习的选择空间。比如,今年9月,“一带一路”国家金融战略研修班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举办,吸引了来自埃及、巴林、老挝、缅甸、尼日利亚、斯里兰卡、乌干达的35位财经官员及金融从业者参加。笔者真切感受到,学员对“一带一路”税收治理问题十分关注。同时,多元文化之间的碰撞和互动促进了不同国家间的理解与包容,增强了各国人民的友谊。

税收作为影响生产要素配置和国际经贸发展的重要内容,已经成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政府部门和企业之间的热议话题。在跨境贸易中,跨境企业常常因缺乏海外投资经验或对国际税收规则理解不一致面临税务管理制度不完善的挑战,国际税收征管也会因为跨境经营同时涉及母国、东道国以及相关第三方等多个税收管辖区而产生重复征税等税收征管冲突。健全各国反避税与税收争端解决机制、加强各国在税收领域的政策沟通和征管协作具有重要意义。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税务部门首倡发起“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推动构建增长友好型税收环境。

“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是非营利性的官方合作机制,由理事会、秘书处、“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一带一路”税收征管能力促进联盟构成,这是相关国家落实阿斯塔纳“一带一路”税收合作会议的重要成果,也是第一个由我国主导建立的国际税收征管合作平台。

2018年5月,首次以“一带一路”税收合作为主题的国际税收会议在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举办,与会各方在税收法治、纳税服务、争端解决和能力建设等方面达成了广泛共识,联合发布了《阿斯塔纳“一带一路”税收合作倡议》,并提出构建“一带一路”税收合作长效机制的框架性构想。2019年4月,在首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上,34个国家(地区)税务部门作为成员、22个国家税务部门和国际组织作为观察员共同签署了《“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谅解备忘录》,标志着“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正式成立。5年来,“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已吸引36个理事会成员、30个观察员、20个联盟成员、14个合作方加入,是“一带一路”倡议下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多边税收合作平台。

“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通过加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间的税收合作,为促进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营造了良好税收营商环境,这些都是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跨境产品服务品质的重要基础。循着丝路的足迹,“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正成为提升人民生活质量、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保障机制。

(作者单位: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一带一路”财经发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