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对研发补助金征税引发争议

2024年10月08日 版次:06        作者:高立润 赵雨薇

近日,印度商品和服务税情报总局对包括印度理工学院德里分校和安娜大学在内的7所知名研究机构发出通知,要求对自2017年以来的研发补助金补缴税款,此举在学术界引发重大风波。

根据税务部门的通知,印度理工学院德里分校除被要求为过去7年中收到的研发补助金补缴税款外,还须支付罚款,总计支付120亿卢比(1人民币约合11.9印度卢比)。其他机构支付的金额从5亿卢比到60亿卢比不等。印度商品和服务税情报总局认为,教育机构获得的研发补助金应根据项目预定收益缴纳商品和服务税,但许多院士、科学家和资助机构持不同意见,认为此类补助金在其他国家通常是免税的。

印孚瑟斯技术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莫汉达斯·派在社交媒体上表达不满,称对研发补助金征税不可接受。另一位联合创始人克里斯·戈帕拉克里什南表示,对研发补助金征税将减少研究资金的投入,研究本身就涉及风险,免税能鼓励机构投资于创新和高风险项目。

《印度医学伦理学杂志》前主编、骨科医生乔治·托马斯博士强调长期研究投资的重要性。他举例说,美国弗雷明汉心脏研究是一项始于1948年的长期心血管研究,为心血管疾病的治疗提供了大力支持。如果没有大量投资,突破性研究将会面临困难,甚至半途而废。

研究人员指出,研究资金并未随着通货膨胀而增加,但研究范围却在扩大。曾担任印度理工学院政府委员会和董事会主席的科学家阿肖克认为,当研究人员从教育部获得补助金时,政府应该负责支付研究项目涉及的商品和服务税。

马德拉斯工商会税务委员会负责人瓦伊塞斯瓦兰表示:“补助金的性质类似于捐赠,不应征税。”

法律专家认为,研究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并不总是能产生可销售的商品或服务。因此,无论是政府还是私人机构的研究资助和捐赠,都不应根据预期结果征税。

莫汉达斯·派建议在印度商品和服务税情报总局内部设立一个专家委员会,类似于印度特许会计师协会的专家委员会。他建议:“问题应提交给该委员会,准备立场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然后作为官方意见发布。这将确保整个行业的政策统一。”

目前,几所大学正准备对补缴税款的要求提起诉讼,法律专家敦促政府在问题诉诸法院之前慎重考虑此事,以确保研究机构能够继续进行高风险项目的研究,从而推动国家的发展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