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加强基层监督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对完善基层监督体系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优化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推动加大基层纪检机构办案力度。税务部门是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最多、联系最紧密的政府部门之一,税务干部的纪律作风与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满意度息息相关,必须着力加强基层监督体系建设,实现基层监督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为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提供有力保障。
健全完善集中统一、贯通协同的责任体系。要抓好党委全面监督。党委要发挥领导指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作用,定期研究解决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细化监督责任,以上率下传导压力,促进各责任主体贯通协同开展监督。要推进派出机构监督改革,针对监督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积极探索有效管用的监督机制。要深化纪检专责监督。在完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中履行好协助职责、监督专责,发挥好撬动作用。要紧盯高风险领域,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做深做实一案双查、“双向倒查”,推动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推动提升监督效能。要强化部门职能监督。各职能部门要坚持“职能所在、监督所向”原则,加强协作配合,整体排查风险、精准研判数据、建立监督模型,依托信息平台分级分类推送风险数据,对业务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向督察内审和纪检部门移交,推动共建共享。
健全完善重点突出、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要紧盯“关键少数”强监督。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聚焦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通过巡视巡察、审计检查、执法督察、专项督查等方式,细化监督事项,抓实重点环节,推动监督如影随形。要紧盯重点领域防风险。聚焦“反向开票”“两高一资”出口应征税货物、地方违规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开展政治监督。发挥上级精准推送风险数据和基层日常管理发现风险问题两大优势,聚焦发票管理、出口退税、土地增值税清算、税务稽查和基建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总结专项整治经验做法,建立高效监督机制。要紧盯重点环节严管控。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聚焦发票发售、风险应对、定额核定、注销清算等重点环节,强化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实施跨层级常态化全流程监督。
健全完善务实管用、保障有力的制度体系。要建立“阳光税务”工作机制。针对日常执法和行政管理事项,特别是风险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强化工作协同,通过部门综合研判、任务归口管理,依法依规对决策、执行、结果等全链条公开。要建立提级统筹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查办案件以上级纪检机构领导为主机制,统筹任务、人员、力量,建立协作区开展交叉检查,以项目管理方式实施团队监督,加强集体决策。要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机制。查办案件后,落实“一案两报告”制度,形成案件剖析、警示教育、问题整改工作闭环。建立以案促改案例库,由上级单位甄别筛选,将整改任务精准推送给基层单位自查整改,推动提升基层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