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执法细节 增强执法效能

2024年11月05日 版次:05        作者:闫海

■专家视点

实施“说理式”执法,是吉林省税务机关深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规范税务执法行为、提升税务执法效果的生动实践。

从过程和效果看,“说理式”执法更关注执法细节,执法人员通过说理,阐明事实、说清法理,有助于让行政相对人明白,自己究竟错在哪里,税务机关作出处理意见的法律依据和过程是什么。可以说,一次标准规范、有效果的“说理式”执法,相当于一次生动深入的普法宣传,不仅有利于提升税收执法水平,也有利于树立行政相对人的法治观念,增强依法纳税意识,并使执法结果得到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

“说理式”执法,表现方式是税务人员在执法时向行政相对人说明法理、说清事理。但要达到良好的执法效果,仅凭“口才”并不够,其中的核心和基础是税务机关须依法行政,在程序、依据等各个执法环节上无瑕疵。以无懈可击的查处过程、查处结果为依托,讲究执法方式的“说理式”执法活动,才能让行政相对人心服口服,对税务机关的处理意见无异议。

正是基于这一点,吉林省税务机关在对稽查执法流程和细节仔细梳理的基础上,制定《“说理式”执法工作指引(试行)》。在《指引》中,明确“说理式”执法的工作原则,并针对税务稽查工作流程和特点,对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等环节中税务人员的相关行为活动均进行规范,对各环节落实“说理式”执法的要点进行明确,从而夯实了“说理式”执法的实施基础。

执法文书是传递税务机关执法意见的重要载体和工具,结构合理、内容严谨、论证充分,通俗易懂的执法文书,有助于执法人员与行政相对人沟通交流,并提高执法效率。为此,吉林省税务机关编写制作《“说理式”执法文书范本(试行)》,规范税务人员文书制作行为,以使执法文书在违法事实、法律法规适用、处罚裁量标准和理由依据等方面表述更为严谨、规范。通过规范执法文书制作,还可达到两个目的,其一促使检查人员在制作文书的过程中,再次审视案件核查流程,避免出现执法瑕疵。其二促使检查人员关注后续执法工作,为下一步“说理式”执法如何说理做好准备,倒逼税务人员养成审慎细致、关注执法细节和执法效果的工作习惯,从而提升执法水平。

从实施效果看,吉林省税务机关推行“说理式”执法后,税务人员执法活动变得更加严谨、规范,在案件执行效率提高的同时,有效减少了涉税争议发生,提高了税法遵从度。

“说理式”执法是一项系统性、规范性工作。笔者认为,吉林税务推行“说理式”执法取得预期效果,其关键在于抓住了“规范执法行为,关注执法细节”这个“核”,其加强整体规划、强化执法流程管理、规范税务人员执法行为的相关做法可资借鉴。

(作者: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