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新就业形态下职业伤害保障

2024年11月06日 版次:06        作者:罗小刚

2021年1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十部门印发《关于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在北京、四川等7省市,选取部分规模较大的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和同城货运平台企业开展为期两年的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根据人社部数据,截至今年9月,7个试点省市累计参保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978.65万人。

试点启动以来,职业伤害保障通过按单计费、按月缴费方式,推动实现每单必保、每人必保,有效填补传统工伤保险制度覆盖的空白区,有力促进平台企业发展壮大、规范经营,不断提升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水平。

试点过程中,出现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例如,职业伤害保障的覆盖面还不够广,缴费标准不够细化,业务办理时效性还有待提高等。结合工作实践,笔者建议,职业伤害保障可围绕扩大试点范围、细化缴费标准、优化业务办理三个方面进一步创新探索,提高制度覆盖面、费率精准度和办事便利度,让这一制度更多、更好地惠及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

扩大试点范围。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九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数据显示,我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达8400万人,占职工总数的21%。目前,在7个试点省市,仅4个行业的7家平台企业纳入试点。建议在充分论证评估的基础上,增加试点省市,并推动将更多新就业形态行业和企业纳入试点范围,逐步实现对工伤保险制度未能覆盖的就业群体的全覆盖,进一步补齐劳动保障制度短板。

细化缴费标准。坚持落实“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则,探索建立费率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职业伤害保障费收支、职业伤害发生率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基准额和当地缴费标准,努力在保障劳动者权益和减轻企业负担之间实现平衡。可根据各试点行业业务范围,进一步细化行业内缴费标准“颗粒度”,探索对同一行业不同类型的业务实行不同标准,更好地体现缴费负担与风险程度的对等匹配。

优化业务办理。推进实现业务快办、问题快处、待遇快享。优化参保登记、申报缴费信息传递,强化申报自动预填单功能,提升参保缴费便捷度。探索实践“小伤快认快支”等工作模式,进一步简化业务流程,缩短经办周期。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强化数字赋能和数据共享,积极推动将涉及多部门的业务事项整合为“一件事”,降低业务办理成本,提升服务质效。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