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以案促改促治 提升税务治理效能

2024年11月26日 版次:08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 李渊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新征程反腐败斗争,必须在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上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治”。从近年来税务系统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看,腐败存量尚未彻底清除、增量仍在发生,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尚未完全铲除,要牢牢把握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基本规律,把严肃惩治腐败与严密制度约束、严格教育引导紧密结合,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让老问题减少,让新出现的问题难以蔓延。

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开展以案促改促治,“案”是基础,只有找到“病灶”,才能精准“开方”。要坚持以查办案件开路、查改并举,严肃查处税务系统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重点领域腐败问题,做到查深查透。要把以案促改贯穿重点领域案件查办全过程,在案件查办之初,就要加强统筹谋划,做到边查处案件、边发现问题、边剖析原因,既注重发现审查调查对象思想蜕变、腐化堕落的根源,又注重查找案发单位制度建设薄弱点、权力运行风险点、监督管理空白点,为深化治理提供精准靶向。要加强典型个案剖析和类案分析,找准问题、析透病因,精准提出建议,推动从个案清除、重点惩治向系统整治、全域治理提升拓展。

多管齐下,系统施治。深化以案促改促治,最终目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要强化警示教育,坚持点名道姓通报典型案例,拍摄专题警示教育片,分级分类提高警示教育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用身边人和身边事教育广大税务干部。要推动问题整改,督促案发单位党组织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案件暴露的问题谈认识、查短板、剖原因,有针对性地堵塞制度漏洞,完善管党治税带队体制机制,狠抓制度执行。要深化源头治理,督促案发单位举一反三,紧盯定政策、做决策、审批监管等关键权力,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规范自由裁量权,最大限度压缩权力寻租空间,斩断利益输送链条。

压实责任,确保实效。以案促改促治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必须压实责任,形成合力。要用足用好纪检建议,切实增强纪检建议的针对性、可行性,通过党委纪检组专题调研、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确保以案促改建议管用有效。要落实纪检建议提出、督办、反馈和回访监督机制,强化刚性约束,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列入案发单位党委、“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相关职能部门全面从严治党考核、党建述职、述责述廉等的重要内容,强化跟进监督,推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用好问责利器,对问题整改进展缓慢的及时提醒,对敷衍塞责、久拖不决导致整改不到位的,以及整改后类似问题反复出现的,严肃追责问责,推动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