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深入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明确自202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本期主要摘编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相关解读,供读者参考。
尊敬的读者:
感谢各位一如既往的信任和关爱,更感谢各位长期以来的支持。
《中国税务报》电子版当期前四版为免费阅读,其他版面开始收费阅读。更权威的资讯,更便捷的形式,更周到的服务将大幅提高读者的阅读体验。
您可选择在线购买《中国税务报》电子版,或者激活阅读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