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4年11月29日 版次:06        作者: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深入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明确自202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本期主要摘编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相关解读,供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