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滕文斐 记者郑国勇)近日,大连市某化工有限公司的纳税信用修复到了B级,这让公司负责人终于放心了。
据了解,该化工有限公司此前因税务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且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这不仅让企业的信誉受损,D级纳税人的管理措施更是让企业在日常运营中感到不便。
于是,该企业组织专门团队进行自查自纠,补缴了所欠税款,又按照规定缴纳了相应的罚款和滞纳金。在这个过程中,该企业不仅完善了财务制度,更在内部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税收风险防控体系,确保今后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4号)明确规定,失信主体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缴清(退)税款、滞纳金、罚款,且失信主体失信信息公布满6个月的,可以向作出确定失信主体决定的税务机关申请提前停止公布失信信息。
该化工有限公司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并第一时间向税务机关提出提前撤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申请。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进行了全面的复查评估,确认企业已经完全符合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移出的条件,并将该企业从名单中移出,帮助企业修复了纳税信用。
“从D级到B级,信用修复后,我们在招投标和领取发票方面更顺畅了,公司生产经营走上了正轨。”该化工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表示,“对于我们来说,这无疑是一次深刻的教训。公司将倍加珍惜这次机会,诚信经营、合法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