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免税店是经国务院批准,按规定设立在市内,向即将出境的旅客销售免税商品的商店。在市内免税店购物后,旅客在设立于口岸出境隔离区内的免税商品提货点提取所购免税商品,并一次性携带出境。根据《市内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对市内免税店的进口商品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国内商品进入市内免税店视同出口,退(免)增值税、消费税;市内免税店销售的上述商品,免征国内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规定,13家外汇商品免税店应自2024年10月1日起,3个月内转型为市内免税店,经海关验收合格后开始营业。到期未完成转型的外汇商品免税店,予以关闭,免税店原经营主体应当向海关申请终止经营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19类商品具有鲜明特点
前段时间,海关总署、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明确市内免税店经营品种的公告》(海关总署 财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43号,以下简称143号公告),明确了市内免税店的经营品种,共19种。仔细分析143号公告确定的这19类商品,有三个鲜明特点。
一是贴近消费需求。143号公告发布前,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市内免税店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4〕19号)等政策规定,市内免税店主要销售食品、服装服饰、箱包、鞋帽、母婴用品、首饰和工艺品、电子产品、香化产品、酒等消费品。在此基础上,143号公告进一步明确“小而美”的厨卫用具及小家电(不含手机)品类;贴近消费者“触手可及”应用场景的家用医疗、保健及美容美发器材等品类,以及娱乐用品、乐器、运动用品等文体消费品类,更加多元的消费品类为免税店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二是重视科技品类。143号公告明确的市内免税店销售的电子产品,不仅包括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而且包括可穿戴设备等电子消费产品,如无线耳机,其他接收、转换并发送或再生音像或其他数据用的设备,视频游戏控制器及设备的零件及附件。例如,消费者可以在市内免税店购买华为Freebuds Pro4耳机、大疆三摄旗舰影像航拍机DJI Mavic3 Pro等消费品,满足消费者对人工智能类产品的需求。
三是力推国货潮品。根据143号公告规定,文具用品、玩具、游戏品、节日或其他娱乐用品以及工艺品为市内免税店经营范围。例如,东北地区由中国出国人员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的哈尔滨外汇商品免税店(正处在积极转型进程中),可以售卖滨滨、妮妮的毛绒玩具、冰箱贴、徽章、背包等哈尔滨2025年第九届亚冬会特许商品。据悉,超过200种国货“潮品”将获益于此政策,可以在转型成功后的哈尔滨市内免税店内销售。从这一点看,143号公告将助力“冰城”国潮产品走向东北亚经济圈乃至全世界。
外汇商品免税店未按期完成转型将予以关闭
根据财关税〔2024〕19号文件规定,13家外汇商品免税店应自2024年10月1日起,3个月内转型为市内免税店,经海关验收合格后开始营业,适用《办法》的各项规定。到今年年底前未完成转型的外汇商品免税店,予以关闭,免税店原经营主体应当向海关申请终止经营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也就是说,现由中国出国人员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的北京、上海、青岛、大连、南京、重庆、合肥、南昌、昆明、杭州、郑州、哈尔滨等12家外汇商品免税店,现由中国港中旅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经营的哈尔滨外汇商品免税店,应自2024年10月1日起,3个月内转型为市内免税店,经海关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始营业。
值得注意的是,市内免税店一般位于我国一二线城市的黄金地段,其不动产类资产经营成本较大。对于市内免税店来说,如果自有房产,需要确认房产原值、地价原值等,以便准确计算缴纳房产税;如果租用房产,应及时取得租金发票等合规凭证,列入成本费用,准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市内免税店如果兼营了非免税商品,需要分别核算免税商品与应税商品的销售额,以保证免税商品和应税商品分别适用不同的税收政策。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驻沈阳特派员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