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第一次四方联席会议在横琴召开达成税务合作五项共识

2024年12月18日 版次:04        作者:汤丹丹 聂垚鑫 蒋琳珊 林建荣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正式发布,这片充满活力的土地开启了发展新篇章。粤港澳大湾区具有“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税收管辖区”的特点,内地与港澳的税收制度、税收征管体制和方式等存在较大差异,税收服务成为助力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的关键环节。

为进一步加强税务合作,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税务局、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财政局(以下简称四方)在横琴召开第一次四方联席会议,达成税务合作五项共识,标志着区域税收服务合作迈入新阶段。

规划成果明显 合作备忘录奠定协作基础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发布以来,粤深税务部门积极推进大湾区税收服务协同,通过实施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有效促进优质要素资源向湾区集聚,为区域经济的快速增长提供了有力保障。面对内地与港澳的税制差异,税务部门积极探索内地与港、澳税收规则的衔接,推动税务服务一体化向纵深发展,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在区域合作不断深化的背景下,今年9月,四方签署了《税收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四方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合作备忘录》)。为进一步加强税收合作,推动四方税务领域服务规则衔接、协作机制对接奠定了框架基础。

根据《合作备忘录》,四方将携手建立联席会议和联络人制度。按照粤、澳、深、港的顺序,每年由各方轮流召集并主持联席会议,共同深入研究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税收服务规则和协作机制对接与融通等问题,不断拓展合作范围,更好促进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

达成五项共识 推动规则衔接与机制对接

日前,在税收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第一次四方联席会议上,四方达成税务合作五项共识,包括建设高效联络方式、推进纳税服务协同、加强税收征管协调、共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开展人才交流培训等税务合作内容,进一步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税务领域规则衔接与机制对接。广东省税务局局长江武峰详细介绍了税务合作五项共识的相关情况——

建设高效联络方式。各方将指定具体联络人负责日常联系和内部协调工作,并由各方每年轮流召集并主持联席会议,就落实《合作备忘录》内容进行协调沟通,共同研究和推动落实四方在税收工作中的重点任务。

推进纳税服务协同。积极响应纳税人涉税服务需求,在扩大“湾区通办”服务地域的前提下,合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税收营商环境,共同为粤港澳大湾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办税体验。

加强税收征管协调。及时分享各方重要税收政策及征管变动信息,帮助纳税人便捷获取三地最新税收征管信息及税收政策变化,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纳税人涉税跨境业务事项办理更便利。

共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联合开展税收政策宣传,聚焦跨境投资者各阶段差异化涉税需求,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政策介绍,推动税收服务“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开展人才交流培训。制定粤港澳大湾区税务人才培养工作意见,依托“一带一路”税务学院(澳门)等机构联合开展税收知识培训,拓展和分享税务管理经验,提升税务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税务人才高地。

香港税务局局长陈施维强调,税务合作五项共识将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征管与服务对接,助力区域融合发展。澳门财政局局长容光亮认为,这些共识将为粤港澳带来更多机遇,标志着四方税务合作的突破,并将有效提升大湾区税务服务质量。深圳市税务局局长张鹏飞表示,将遵循会议共识,深化四地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广政策,强化税法宣传,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解决税收争议,培养税务人才,构建便捷的“湾区通办”体系,打造优越的营商环境,以提升纳税人的办税体验。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黄素华表示,《合作备忘录》签署仅两个多月后,四方就迅速行动,召开首次联席会议并达成五项共识,这将为进一步推动区域经济协同发展、贸易投资便利化提供更加有力的税收支持,更好服务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扎实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共话合作机遇 展望税收服务新前景

在首次四方联席会议后,与会代表与四地税务学会、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等业界人士,以及大湾区内地9市及横琴、前海、南沙、河套4个税务部门代表、“走出去”企业代表等共同开展了“四方税收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深度合作,服务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主题日活动,并发布了相关会议成果。

跨区域经营企业和涉税专业人士高度评价四方会议在推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作为一家跨行业、跨地区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很高兴能看到四方税务部门的协同合作,希望接下来能有更多像‘湾区通办’这样的举措出台,有助于我们降低跨区域办税缴费的制度性成本。”珠光(广东横琴)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刘小涛说。

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合伙人古伟华认为,四方合作将进一步便利跨区域纳税人在大湾区办理税费业务,吸引更多企业到大湾区投资经营。“我们很多客户都同时在内地和港澳设立了分公司或子公司,四方合作有利于粤港澳三地在不改变现行税收制度差异的前提下,打造多样化‘接口’模式,不断深化衔接对接层次,推动‘软联通’取得积极进展。”古伟华说。

随着四方联席会议的成功召开及税务合作五项共识的达成,广东、深圳税务部门将继续发挥协同作用,携手香港、澳门税务部门以更高效的协作,打造国际一流税收营商环境,赋能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引领区域税收服务迈向更高水平,共创粤港澳大湾区税收服务新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