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以立法形式确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明确“国有财产保护”领域为法定监督范围。税收作为国有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是检察机关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领域。检察机关有效运用行政公益诉讼监督优势,税务机关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实现保护国家财产和依法治税的双重目标,对推动依法治税、打造效能税务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不断完善,检察机关监督税费领域制发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案件数量也会增加。国家税务总局海东市税务局以防范化解行政公益诉讼风险为契机,以夯实依法履职尽责基础为目标,将“依法治税是税务工作的生命线和基本要求”理念贯穿征税收费全过程,积极应对,大幅减少了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规范执法、信息共享和部门协作水平都得到大幅提升。
凝聚共识,明确流程。成立检察建议回复工作领导小组,从《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入手,编制《税务行政公益诉讼应对工作指引(试行)》,涵盖诉前程序流程图及文书签收审核表等内容,统一“快速反应、积极应对、认真核实、按期回复、整改到位、依法履职”的认识,明确“县局接收文书、市局统一应对、工作专班核实、县局按时回复”的应对流程。
快速反应,核查整改。以磋商意见或检察建议为参照,快速启动调查核实机制,检视执法工作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分类整改、持续跟进。对照历年督察、审计、内控疑点等问题,实行“清单式”问题整改销号制度。同时,举一反三,全面自查,提前发现问题,严格落实整改,确保风险点预判到位、提醒到位、督促到位、履职到位,推动检察建议监督工作关口前移。
良好互动,强化应对。在行政公益诉讼的立案、调查、磋商、检察建议等环节,与检察机关保持良好的沟通。通过邀请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专题培训、以税费服务“体验师”新身份到办税服务厅开展“沉浸式”服务体验、主动选择热点税费政策开展“送法进机关”等活动,加强与检察机关协作配合,加深检察机关对税费服务、优惠政策及征管流程的了解。
堵塞漏洞,规范执法。通过税企座谈、海东税务云监督(监督一码通)等方式收集税收执法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建立台账,积极沟通、协调、反馈,推动纳税人缴费人反映问题早受理、早处置、早化解。聚焦突出问题,开展全面系统整治、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对于应对过程中暴露出的涉税信息不畅等问题,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专题汇报,提请出台《加强税费共治工作实施方案》,促进部门协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税务机关承担着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责任,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是监督、协同之诉,二者在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的目标是一致的。为此,在实践中需要正确认识二者的关系,聚焦“征、管、查、减、免、罚”等税收执法领域,做强基础、补齐短板,提升公益诉讼风险化解质效,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进一步规范税务执法行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严格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排查各税种在税款征收、政策执行等环节的易发风险点,厘清在社保费征收、非税收入划转中的部门职责边界,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进一步用好税务执法监督体系。统筹内部监督资源,发挥好纪检、督察内审和其他监督检查部门的优势,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税务规范化管理和内控机制建设,实现风险事前提醒、事中控制、事后监督,提高税务机关自我纠错完善的能力。凝聚外部监督合力,充分发挥法院、检察机关、纳税人及社会群体等外部组织的各方监督力量,更好地约束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
进一步构建风险联动工作机制。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理念,持续提升依法治税效能。对税务机关内部各部门权力和对应职责进行明确划分,形成有效的执法协同机制。积极落实以地方政府为主导、以税务机关为中心、其他各部门横向配合的紧密协同治税体系,有效推动依法治税向纵深发展。
(作者系国家税务总局海东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