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组长谈监督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不断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南京市税务部门坚持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引领,牢固树立“融入税务抓纪检、抓好纪检促税务”的工作理念,积极探索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从严治税贯通互促的实践路径。
强化政治监督。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政治监督根本任务,持续推动政治监督走深走实。紧盯党中央国务院对税收工作决策部署强化监督,围绕“两高一资”出口应征税货物税收监管,督促主责部门持续推进整改,强化对相关企业的核查。围绕落实“反向开票”工作部署,督促主责部门做好现有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归类清理,强化对相关企业的宣传辅导。聚焦落实“两个责任”,严格遵守季度履职报告、述责述廉等制度,推动政治监督落实落地。聚焦“关键少数”,制定并严格落实《纪检机构加强同级监督重点任务清单》,探索建立一岗双责提醒机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完善监督机制。精准把握监督首责定位,强化监督机制建设,推动监督由“单兵作战”向“协同共治”转变。制度化拧紧监督链条,持续探索机关纪委书记、支部书记和纪检委员“三类主体”履职考核,推动“三类主体”明责、履责、担责,强化监督下沉落地。清单化撬动职能监督,完善监督贯通协调机制,督促职能部门制定监督计划,并定期组织召开监督联席会议,联合分析研判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项目化提升监督质效,聚焦发票管理、风险应对、土地增值税、出口退税、税务稽查等重点领域,制定专责监督年度项目,加强对监督项目实施的动态跟踪,着力提升监督效能。
从严查办案件。坚持“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理念,层级化健全监督执纪架构,探索建立案件集中办理、快速查处工作机制。一体式推进风腐同查同治,深挖彻查作风背后的腐败行为和腐败案件的作风问题,加强与执法司法机关协作配合,深挖隐藏腐败问题。精准化推动一案双查、“双向倒查”,对内强化纪检、督审、稽查等部门协作,加强疑点数据审核,精准实施追责问责。对外加强纪税协作,积极推进税务系统省级以下单位开展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管辖和监察措施使用改革试点落地见效,完善与纪委监委的业务联训、线索联查、案件联办、以案促改、信息联动机制,切实提升办案能力。
提升治理效能。做实“立体式”警示教育。关注“关键少数”、重要岗位,通过学案例、观庭审、谈廉洁、讲体会,分级分类做细警示教育。抓牢“靶向式”重点整治。围绕典型案件,细化制定整改任务,制发以案促改工作提示提醒单,督促职能部门常态化排查风险隐患,约谈提醒案件所涉及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推动以案促改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