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实践中发掘原创性和创新性经验和做法

2024年12月25日 版次:06        作者:董超

税收科研工作者应关注税收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坚持从基层税务实践中发掘原创性经验做法和创新性建议措施,为基层税务工作和领导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梳理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主办的期刊《税收研究资料》可以看到,2024年,围绕税收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职能定位、实现路径,税收科研工作者聚焦“国之大者”,从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等方面开展深入研究。

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方面,研究提出按照“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的原则,持续完善与全国统一大市场相适应的财税体制,重点解决现行体制未能解决的难题,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在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方面,研究提出着力构建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和流动所需要的税收环境。在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方面,研究提出通过提高直接税比重、促进第三次分配、实现税收公平等建议措施,增强税收对居民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逐步形成“橄榄型”收入分配格局。在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方面,研究提出从生育、养育、教育三个维度,逐步完善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和改革措施,助力完善生育支持制度体系建设。例如,在完善税收分享和协调机制,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方面,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投稿的《助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财税政策研究》提出,进一步完善企业所得税区域分配规则,在三因素分配规则下,尝试通过价值创造、价值贡献和价值分配进行调整。

按照“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结合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职能作用,税收科研工作者聚焦“税之职能”,积极研提消费税和地方税改革建议,为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贡献税务智慧。加强对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低碳转型等方面的税收政策研究,开展税费优惠政策效应分析,积极提出优化完善的建议。例如,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投稿的《短视频直播平台“富余票”税收风险监管对策研究》,通过“数字画像”提炼虚开虚抵特征,利用“离散分析”精准识别全链条虚开虚抵风险,加强数字经济和平台企业监管。

在增加地方财力方面,研究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的实施路径,提出优化共享税分成比例调整的建议等。在服务经济发展方面,深入基层和企业调研座谈,运用税收大数据开展政策效应分析,提出优化、完善税费优惠政策的建议。

同时,2024年是《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落实提升之年,税收科研工作者聚焦“税之要事”,围绕智慧税务建设、税费大数据应用、优化税费征管岗责体系等方面开展研究。

在智慧税务建设方面,广泛开展数电发票和电子税务局研究,提出构建“数据+规则”为驱动的智能化征管模式,推进业务数字化的建议。在税费大数据应用方面,研究建议持续深化拓展税费大数据分析,探索创新算法应用,提升政策制定与执行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将税收大数据深度融入国家政务大数据体系,构建跨部门协同高效的数据交互体系,实现信息数据的互联互通、开放共享,不断提高税费共治能力和水平。在优化税费征管岗责体系方面,研究建议按照分类分级管理理念,适应数字化转型要求优化税费征管岗责设置,加快人力资源向数据管理应用、风险分析应对、关键税源治理、复杂事项处理等岗位及基层一线倾斜,推动基层税务局(所)征管方式转变,提升税源管理专业化、集约化水平。例如,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柯桥区税务局投稿的《纺织全产业链视角下“顺道”出口骗税的风险剖析与防范思路》,利用税务发票、海关报关单和外汇管理局的结汇数据等进行综合分析,通过设置十类异常数据规则,建立起穿透式出口骗税防范思路,提升税费共治能力。

新业态经济催生出许多新兴职业和新的经营模式,商品交易与服务更加虚拟化、分散化、多元化,从税收理论来看,目前的税制要素不适应新业态,税收监管面临风险挑战。税收科研工作者在提升税收精准监管方面,研究提出推动税收监管模式从“以票控税”向“以数治税”转变,进一步集成税务执法数据信息,实现穿透式、智能化、差异化监管的建议。建议进一步推广动态“信用+风险”监管措施,特别是对高风险重点行业、重点人员、重点领域以及重点区域要紧盯不放,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推进日常监管的数字化,确保对涉税主体的行为洞察更加清晰,促进税收违法犯罪打击从事后追责向事前事中提前介入转变。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