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企业通常具有集团化管理、跨区域经营、多元化运作等特点。随着供给结构调整,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大企业集团业务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快,大企业集团的纳税服务需求不断升级。广东省是大企业集团总部及成员企业较为集中的省份之一,为更好地满足大企业的纳税服务需求,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落实大企业税收治理改革工作部署,在省市两级税务局分别成立大企业税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大企业办),统筹协调、快速处理大企业涉税事项。
主要“办”什么
大企业办由各相关业务部门组成,分管局领导担任大企业办主任,提升大企业重大复杂事项的统筹协调层级,聚合部门力量、聚集服务资源和共享信息数据,为高效协调处理大企业重大复杂事项提供了重要支撑。
在聚合的基础上,大企业办扎口沟通,重点解决“散”的问题。实务中,大企业集团成员企业大多分散在不同主管税务机关的辖区内。对于集团内多个成员企业共性的涉税费诉求,大企业办可运用“总对总”联系机制,直接与大企业集团总部沟通联系,并依托新电子税务局等信息化平台进行远程交互,集团共性问题、复杂问题可实现由大企业办统一扎口、快速反应。
横向联通,解决“跨”的问题也很必要。大企业办成员单位涵盖了征管、税政、法规、纳服等多个部门,对于跨部门、跨税种问题,大企业办协调相关业务部门共同研究,确保税费政策执行的确定性;对于跨区域、跨层级问题,通过省与省、省与市“办对办”沟通,推动跨区域政策执行的一致性,维护大企业合法权益。对于下级大企业办难以协调解决的争议事项,可以提请上级大企业办协调研究,使争议问题能得到妥善解决。
近年来,广东省税务局大企业办通过发挥“聚”的合力和“通”的协力,协调解决了一批大企业资产重组、关联交易等重大复杂涉税费诉求,提升大企业集团办税便捷性。例如,针对大企业集团成员企业分散的特点,广东省税务局创建“乐企通”大企业定制服务品牌。通过“集约受理、提级预审、集团统办、区域通办”的协同服务工作模式,助力一批符合条件的大企业集团快速接入使用“乐企”平台,实现了企业“业财税”一体化衔接。以某通信大企业为例,该公司下属成员企业覆盖全省各地,对于该公司成员企业集中接入“乐企”平台的申请,省局大企业办统一协调21个地市(区),通过省市县(区)接力推动,帮助该集团成员企业快速接入“乐企”平台,有效提升大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怎么高效“办”
大企业较为迫切的需求主要集中在提升复杂涉税事项服务和管理层级、提高税费政策适用的确定性和执行一致性、提升大企业集团办税便捷性等方面。对于这些大企业关心的重点问题,大企业办强化系统设计、建立工作机制、规范协调流程,提质增效“看得见”。
以点带面,大企业办融入税收征管改革系统设计。大企业办以广东省税务局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费征管新体系为牵引,将大企业税收治理融入改革大局进行系统设计。大企业办作为中心,各成员单位紧密配合。各级大企业办无缝衔接,形成省市县(区)三级大企业税收治理“一贯到底”工作机制,一体化推动大企业税收服务优化升级。
提纲挈领,建立高效运转工作机制。建立“总对总”联系工作机制和相关配套机制,细化各部门、各层级分工,从机制层面保障大企业办高效运转。例如,在税企沟通方面,由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统一对接大企业集团总部,受理大企业复杂涉税费诉求。在协调研究阶段,大企业办结合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及时转办待研究问题,业务部门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大企业办统筹研究后形成处理意见或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形成处理意见。
以某国有大企业集团为例,该集团正在推进企业重组,涉及省内多个成员企业且分布在不同地市,重组过程中资产划转事项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多个税种,该集团对重组事项能否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拿捏不准,于是集团总部通过“总对总”沟通机制,直接向省局大企业办提出了涉税诉求。省局大企业办协调内部相关税政部门、属地税务机关开展研究,给予企业确定的答复意见,降低了不确定性带来的税务风险,给企业顺利推进重组改制吃了一颗“定心丸”。
规范流程,实现递进式协调。为提高大企业办重大复杂涉税费事项协调效率,广东省税务局按照分类分级的思路规范设计协调流程。对于涉及单一业务部门的事项,直接转相关成员单位研究,快速形成处理意见;对于涉及跨部门、多税种的综合性事项,在意见征询的基础上召开大企业办会议进行集体研究,确保处理意见一致。同时,充分发挥各级大企业办和属地管理部门之间的协同作用,对于市级大企业办能自行协调解决的问题,上级大企业办以统筹指导为主;对于特别重大复杂、需要跨省市协调的问题,省级大企业办可提级直接协调处理。
如何更好“办”
针对大企业集团跨区域经营特点,广东省税务局将深化拓展省与省、省与市“办对办”沟通合作机制,探索大企业集团跨区域税费诉求一体响应,推动跨区域政策执行口径一致,让大企业涉税诉求“更好办”。
其中,税企互信是前提。对于成员企业共性问题,大企业集团总部要统一协调研究,相关涉税信息要尽可能向税务部门披露,发挥好对下属成员企业的税收遵从管理和指导作用。大企业办既要坚持法治思维,同时也要秉承税企共治理念,最大力度帮助解决企业问题,引导企业合规经营,实现税企合作共赢。
同时,大企业的重大复杂涉税事项往往牵涉面广,通过提升统筹协调层级,能高效调配资源,更好地推动重大问题妥善解决。在此基础上,还应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机制,明确大企业办职责定位、理清职责分工、提高协调效率,让大企业涉税问题一“办”到底。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