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基层监督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有力举措。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税务总局党委、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派出机构监督工作的意见》,对加强派出机构监督作出具体安排,推动基层监督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实现派出机构监督有形有效全覆盖。
完善基层组织体系。目前,部分税务系统派出机构基层党组织设置不规范,个别基层党组织虚化弱化,难以适应全面从严治党形势要求,影响监督效果。要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派出机构监督工作的意见》为契机,根据党员数量、工作需要和本地情况,以监督工作、提升监督效能为目标,科学规范设立派出机构基层党委、基层纪委、党总支或党支部,建立健全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要强化纪检监督力量配备,把讲政治、懂业务、敢监督的干部安排到纪检岗位,加强培训指导,注重实践锻炼,建立激励机制,把纪检岗位打造成干部成长进步的平台。要增强派出机构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做到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党建工作就延伸到哪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与从严治税贯通互促,把党支部建设成坚强的战斗堡垒。
凝聚基层监督合力。税务系统派出机构监督主体多元、力量分散、职能交叉,这就要求持续构建完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聚焦监督重点内容,贯通党委、纪检、职能部门等监督主体,开展靶向式监督,形成立体监督网络。要优化监督职能,进一步细化明确党委纪检组、机关纪委、派出机构纪委、支部纪检委员等监督责任,细化岗责体系,完善工作流程,建立边界清晰、协同有力的监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责监督协作职能和撬动作用。坚持分级分类,查办案件由市级局以上提级办理,并通过片区协作、交叉监督、项目监督等方式,统筹使用监督力量,破解“熟人社会”问题,保证监督执纪效果。
优化基层监督效能。税务系统派出机构体量大、层级多、监督监管链条长。要紧密结合派出机构业务特点,紧盯权力运行、系统筛查存在的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分层级分领域分条线细化制定风险清单、责任清单、监督清单,提升监督的有效性。要创新监督手段,深化运用智慧监督,科学设置指标,优化监督模型,切实提高监督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