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规范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税务总局起草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5年2月2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网址:https://www.chinatax.gov.cn),在首页主菜单“互动交流—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邮政编码:100038),并在信封上注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国家税务总局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