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国务院公布了2024年“强化企业服务 提升减负成效”典型案例,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报送的案例“‘12334’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模式为企业发展赋能添力”入选。这一典型案例的核心内容,是聚焦纳税人缴费人需求,结合政策落实工作实践,设立税企直联“一个服务台账”、用好税费政策“两个监控平台”、实行“三整合三精准”举措,明确政策落实“四个有人管”,实现了税企高效联动、诉求及时响应。截至目前,吉林税务部门依托该工作模式,解决企业税费诉求3329个,为纳税人开展个性化税费政策推送734批次,覆盖纳税人48.53万户。
建立台账,分类分级落实优惠
近年来,国家不断优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升至100%,随后对该政策又进一步进行了完善和延续。为更好支持科技创新,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2023年4月,吉林省税务局聚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联合吉林省工商联,建立《税收服务包保工作台账》,形成重点企业税收政策直达清单、涉税管理清单、涉税风险提示清单、涉税需求清单、税企联动清单5张清单,畅通税企直联路径。
长春新区是第17个国家级新区,也是2016年以来国务院同意设立的新区。截至目前,长春新区累计培育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4家,各级各类专精特新企业558家。长春新区税务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刘成文介绍,通过省市县三级联动,税务部门第一时间获得企业进驻信息,通过三级《包保服务台账》和5张清单,对各个企业、项目进行分级分类管理,从享受政策情况、高频业务流程、重点需求预判等各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归类,形成企业动态信息库。
“我们逐户建立5张清单,按照便利服务、提质增效的原则,分别确定包保层级和责任人。”吉林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李玉国介绍,通过将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潜在享受企业等纳入《包保服务台账》,开展相关税收分析,梳理形成税收政策清册,制定配套服务方案等举措,税务部门能够更加精准掌握企业情况,更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走访、涉税风险提示和涉税需求处理,将政策红利转化为企业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
长春长光博翔无人机有限公司财务人员毕珊珊说,他们公司是2021年成立的科创型企业,在办公区还在整体装修时,税务部门就主动联系,将他们公司纳入长春新区长智光谷光电企业名册。“税务部门通过详细了解我们公司的经营范围、发展情况,比对同类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享受情况,向我们重点推送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从2021年成立至今,仅这一项政策,我们已经累计享受700余万元税收优惠。”毕珊珊说。
依托平台,逐条销号防控风险
在“12334”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模式中,“用好税费政策‘两个监控平台’”中的“两个监控平台”,是指国家税务总局“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平台”和吉林省税务局自行开发的“退税减税政策应享尽享大数据监控平台”。吉林省税务局通过设置即时提醒、自动销号、实时跟踪等基本功能,重点查找纳税人可能存在的政策应享未享、不应享而享等情况,及时对纳税人开展提醒服务,确保政策红利精准直达。
登录退税减税政策应享尽享大数据监控平台查看疑点数据,是长春新区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科长陈阳每天必做的重点工作之一。陈阳登录退税减税政策应享尽享大数据监控平台后看到,在问题数据处理模块,第一条目显示小型微利企业应享未享房产税减半优惠政策待处理信息21条,点击进入详细的疑点数据界面,显示疑点涉及企业、税款额、税款属期、主管科所等详细信息。在初步了解21条疑点信息基本情况后,陈阳向税源管理科(所)制发了疑点核查提醒。
随后,陈阳展示了近期管理科(所)反馈的疑点数据处理结果。陈阳介绍,经查询系统,某企业2024年第三季度申报房产税3.5万元,已缴纳房产税3.5万元。由于该企业为小型微利企业,经平台提示,该企业存在应享未享六税两费政策疑点。经与企业核实,企业已于2024年10月21日申请退税,退税金额1.75万元,已享受该项税收优惠政策。
据统计,2024年,长春新区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累计处理疑点数据3600余条,通过对平台数据的监控,及时通知税源管理科(所)对平台疑点进行核实及处理,能够帮助企业精准享受优惠政策。同时,退税减税政策应享尽享大数据监控平台降低了税务工作日常管理难度,提高了政策落实精度,减轻了日常疑点筛查的工作量。从全省看,2024年以来,吉林省税务局依托“两个监控平台”,构建121个风险指标,累计向7个税(费)种管理部门推送退税减税优惠政策疑点数据7.9万余条,涉及4.7万余户纳税人。
整合数据,准确推送涉税信息
2023年8月,长春市政府、长春新区与中国科学院长春光机所签署合作协议,合作共建长智光谷产业园。为支持园区建设,长春新区税务局聚焦光电信息产业集群,打造推动发展“新风”管理模型,形成4类12项管理服务举措,开展“集群式”宣传辅导,分类梳理企业涉税需求,有针对性帮助企业链接外部资源。
吉林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一级主任科员李兴旺介绍,在税费优惠政策数据对接和使用上,吉林税务部门采取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统筹、各税(费)种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并具体承办的工作方式,明确了“应该要数没人要有人管、要到数没人比对有人管、有比对没人使用有人管、有使用没人监督有人管”的工作内容和职责分工,通过整合数据、政策、成效,统一确定取数口径,针对不同业态的纳税人“量体裁衣”,细化推送内容。对于涉及多税种的纳税人实行扎口管理,打包推送政策,避免纳税人重复接收信息。
通化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副科长周丹介绍,为全面提高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效率,通化市税务局建立了税收协同共治工作机制,制作《涉税信息共享交换目录》,明确19个部门信息交换内容、交换层级和交换频次。在内部管理上,制定了《岗责任务对照表》,全面细化所涉及的5类69个业务事项对应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完成时限、管理流程等,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岗到人到流程,形成了“一税种一策略”的税收精细化管理模式。2024年以来,通化市税务局已从该市自然资源部门获取不动产单位代码92万余条,通过信息比对,筛选出5600余条基本信息采集不规范的税源数据,及时开展了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