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竞逐,进无止境

2025年01月10日 版次:05        作者:许光烈

【新闻回放】近日,江苏原始创新“喜报”接踵而至:发现迄今最早多细胞真核生物化石,入选《科学》“2024年度十大科学突破”;绘制迄今第一条早期地球高精度生物多样性曲线,以长文形式刊发于《科学》;再次刷新全钙钛矿叠层太阳电池效率世界纪录,成果发表于《自然》杂志……江苏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着力打造基础研究高峰。

江苏大地,处处奔涌着创新活力。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3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显示,2023年江苏省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达到3.29%,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位列全国前列;《中国区域创新能力评价报告2024》显示,江苏区域创新能力综合指标排名较上年跃升一位,居全国第二;《2024中国城市科技创新竞争力研究》显示,江苏13个地级市全数入围2024城市创新力百强,是百强市入围最多的省份……最近,国家权威部门和机构发布的一系列统计数据说明,在众多“尖子生”的创新竞逐中,“创新江苏”进无止境。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科技创新作了全面部署,提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建立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机制”;前不久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2025年第一个工作日,江苏省委、省政府在无锡举行了全省重大项目建设专题会议,在推动重大项目开工建设的同时,高度重视产业科技创新。税务部门作为重要经济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必须落实好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和江苏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扮演好“培育员”“监督员”“参谋员”三个角色,推动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以更实举措不断提升企业原始创新策源力。

——当好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员”。目前,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已全面渗透于创业投资、研发投入、研发实施、研发成果转化等科技创新全流程,对降低各环节研发成本、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具有重要意义。在实践中,要想实现最大的政策效应,必须解决好政策落实落地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对此,江苏税务部门依托大数据画像分类赋标签,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白名单”,精准推送政策,有效满足初创期企业快速、精准获取政策信息的需求;编制《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操作指引》《制造业“智改数转”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2.0版)》等实用手册,有效满足成长期企业研发加码、转型升级等差异化税费政策需求;积极提供事先裁定服务,提高政策适用确定性和执行一致性,有效满足成熟期大企业个性化税费政策需求。据统计,2024年前11个月,江苏税务部门精准落实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税收优惠2812.3亿元,将“真金白银”的税收政策变成了新质生产力的“催化剂”。

——当好企业稳健发展的“监督员”。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合规是企业的立身之本,只有依法合规经营,企业才能行稳致远。实践发现,科创企业往往将更多精力放在研发上面,对财务中介依赖度较高;不少大中型企业为降低成本、提高利润,难以抑制不当税收安排的冲动,因此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风险较高。对此,江苏税务部门将引导企业建立健全涉税事项合规管理制度作为重中之重,及时纠正政策执行偏差,规范纳税人缴费人税费申报行为,防范化解各类税费风险。事前,税务部门从数据逻辑、优惠减免、税种联动等维度开展风险扫描,在申报期前通过电子税务局向纳税人集约化推送《税收风险提醒函》,引导纳税人自主修正、主动遵从;事中,税务部门研发智能报表、数据指引、监管模型,探索建立常态化风险实时监控体系,将风险有效阻断在平时,避免风险累积铸“大错”;事后,通过“税种联动”凝聚合力,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管理,强化税法权威,保障法治公平。

——当好产业发展的“参谋员”。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支撑点在产业。江苏产业基础坚实、科教资源丰富、开放程度较高、资本市场活跃,具备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良好条件和能力。税务部门肩负着参与宏观调控、加强分析预测等职责,在推进传统产业升级、壮大新兴产业、培育未来产业方面应大有作为。在这方面,江苏税务部门深入挖掘、分析税费数据,形成了一系列高质量的决策建议报告。其中,在着力服务产业体系建设方面,江苏税务部门与省工信厅签订“1650”战略合作协议,运用税收大数据,对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和50条重点产业链逐一梳理,构建覆盖群链企、贯通省市县的综合性数据库,全面准确及时反映重点产业集群和产业链发展动态,为精准把握产业长短板、实时监测预警提供有效依据。

(作者系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