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六次会晤支持建立更先进、稳定、有效的国际税收体系
2024年10月23日,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六次会晤在俄罗斯喀山举行,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习近平主席深刻阐述推动“大金砖合作”高质量发展的中国主张,指出金砖国家应努力建设和平金砖、创新金砖、绿色金砖、公正金砖、人文金砖。24日,习近平主席出席“金砖+”领导人对话会并发表题为《汇聚“全球南方”磅礴力量 共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讲话,倡导“全球南方”要坚守和平、重振发展、共兴文明,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挺膺担当。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六次会晤通过的《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六次会晤喀山宣言》,首次表态支持《联合国国际税务合作框架公约》和“双支柱”方案,支持更加包容、公平、透明、公正和有效的国际税收制度,支持建立更先进、稳定、有效的国际税收体系,推动包容性国际税收合作,以促进可持续发展并提高税收治理的公平性。
2.《二十国集团领导人里约热内卢峰会宣言》赞赏二十国集团成员进行的税收改革
2024年11月18日,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第十九次峰会在巴西举行,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题为《携手构建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的重要讲话。19日,G20发布了《里约热内卢宣言》,指出“赞赏二十国集团成员进行的税收改革。在完全尊重税收主权的前提下寻求合作,确保对超高净值人群有效征税。应对经济数字化对税收的挑战,在联合国就制定国际税收合作框架公约及其议定书开展建设性讨论。”
3.第五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达成并发布九项成果
2024年9月24日至26日,第五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在香港举行。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胡静林、上届论坛主办方格鲁吉亚税务局副局长帕塔·基拉泽在开幕式上发表主旨演讲。来自近50个国家和地区税务部门、13个国际组织和40余家中外跨国企业代表共500余人围绕“深化税收征管合作 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主题,就提高税收确定性、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加强税收征管能力建设等多个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在各方共同努力下,论坛圆满完成各项议程,达成一系列广泛共识,并发布九项重要成果。
4.联合国大会通过“在联合国促进包容和有效的国际税务合作”决议
2024年12月24日,联合国大会第79届会议第55次会议投票通过了“在联合国促进包容和有效的国际税务合作”决议,采纳了联合国国际税务合作框架公约职责范围文件,决定设立一个由会员国主导的不限成员名额政府间谈判委员会,在未来三年负责根据权限范围同时起草联合国国际税务合作框架公约及两项早期议定书。
5.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包容性框架就支柱二应税规则的多边公约举行签署仪式
2024年9月19日,经合组织/二十国集团(OECD/G20)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包容性框架(Inclusive Framework)就《促进实施支柱二应税规则的多边公约》(简称STTR MLI)举行了签署仪式,以推进支柱二应税规则迅速和有效的实施。巴巴多斯、伯利兹、贝宁、佛得角、刚果(金)、印度尼西亚、罗马尼亚、圣马力诺和土耳其9个税收辖区签署了该公约,而比利时、保加利亚、哥斯达黎加、蒙古、葡萄牙、塞内加尔、塞舌尔、泰国、乌克兰和乌兹别克斯坦10个税收辖区表达了签署意向。STTR MLI可以帮助发展中国家快速在其对外签署税收协定中引入STTR,以更好维护征税权和税收利益。
6.第十七届税收征管论坛(FTA)大会提出加快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
2024年11月13日至15日,第十七届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税收征管论坛(FTA)大会在希腊雅典举行,来自53个国家和地区的税务局局长或其授权代表、6个国际或区域组织的代表以及9家私营企业的代表,就加快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提高税收确定性、加强税务能力建设、推进合作等8项议题进行了讨论。本届大会的主题是“税收征管转型”,大会最终达成三点共识:一是加快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二是促进全球最低税实施,提升税收确定性;三是加强税收征管能力建设合作。
7.欧盟理事会就数字时代增值税改革方案达成协议
2024年11月5日,欧盟理事会通过了《数字时代增值税方案》,该方案旨在引入电子发票和实时数据报告的新规则,监管数字平台上进行的商业活动,以打击增值税欺诈并支持企业发展,推动经济数字化进程。方案涉及三方面内容:通过电子发票建立实时的增值税数字报告系统;实施平台经济增值税“视同供应商”规则;扩展“一站式服务”的适用范围并实施强制性的反向征收机制。
8.中国国家税务总局“税路通”跨境税收服务品牌影响力持续扩大
2024年10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推出“税路通”跨境税收服务品牌一周年。一年以来,“税路通”创新服务举措与知识产品,为重点跨国企业推出“项目长制”,开展全周期服务;更新发布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已覆盖110个国家和地区;更新《“走出去”税收指引》,涉税事项从99个增至120个;发布36个海外税收案例、297条全球税讯、69个跨境纳税人常见问题解答。“税路通”受到跨国企业、业界和学术界关注与欢迎,被纳入多个服务“走出去”的工作机制,英文案例还入选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税收征管论坛《2024年全球税收征管》一书。
9.《联合国协定范本》增加服务费条款
2024年10月16日,联合国国际税务合作专家委员会第29次会议决定,在《联合国关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范本》(简称《联合国协定范本》)中增加服务费条款,解决来源国对远程提供服务所得的征税问题。该条款将替代现行《联合国协定范本》中的技术服务费和独立个人劳务条款,来源国对跨境服务可征收预提税的范围将由“技术服务费”扩展为几乎所有“服务费”。
10.欧洲法院裁定美国苹果公司须向爱尔兰补缴130亿欧元税款
2024年9月10日,欧洲法院公布终裁结果,确认推翻2020年欧盟常设法院“苹果公司无需补缴税款”的裁决,支持2016年欧盟委员会“苹果公司应补缴税款”的决定,即苹果公司利用与爱尔兰政府达成的税收协定大肆逃税,苹果公司应向爱尔兰政府补缴130亿欧元税款。此次裁定为终审判决,意味着苹果公司将无法再就此案进行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