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完成矿业权出让收益首次年度申报

2025年01月20日 版次:01        作者:记者 叶生成

本报讯(记者叶生成 通讯员郭超然)近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获悉,福建省税务部门顺利完成矿业权出让收益改革后首次年度申报缴费工作。统计数据显示,全省合计征收矿产资源专项收入20笔2800多万元。

矿业权出让收益改革旨在维护和实现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合理调节矿产资源收益分配,有效防止企业无序扩张,促进资源集约高效利用。为确保改革各项举措落实落细,福建省税务部门精心谋划,上下联动,召开全省矿业权出让收益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制定全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工作实施方案,对系统改造、缴费服务、风险防控和政策宣传等方面工作,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形成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合力。加强部门协作,与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相关处室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明确政策执行口径、摸清待申报费源底数。建立工作联系点,问需于基层,快速响应基层诉求,对跨部门问题共同研究、快速处置,在健全完善费源底册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做好费源信息传递和申报辅导工作。

福建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福建省税务部门将继续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合作,共同夯实征管基础,加强信息共享,确保矿业权出让收益改革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