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2025年02月26日 版次:05        作者:全国政协常委、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 张连起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客观要求。应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先立后破,系统集成、协同配合,增强改革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

财税体制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落一子而满盘活。应重点统筹好以下关系。一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税制改革应注意处理好“取”与“予”,既要防止税负过重,竭泽而渔,又要避免税负过低,政府调控和公共服务保障乏力,让政府有形的手和市场无形的手“紧密握手”。二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应从转移支付、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两方面精准发力,解决好“怎样给地方找收入”这一重点问题。三是效率与公平的问题。没有公平的效率不可持久,应通过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促进规则公平、机会公平、结果公平。四是长远与当前的关系。财税体制改革应明确优先序,把握时度效,做到远近结合。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研究同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制度”,应对数字经济对税收制度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构建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税收制度,是下一阶段的重点任务之一。我国财税部门经过多年探索,针对部分数字经济业态推出一些支持政策,如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免征增值税、消费税,为新业态企业提供普惠性的优惠政策和权益保障。然而新业态发展也给现行税制带来一些新挑战,如部分新业态跨区域、跨境经营特征突出,对税收管辖权界定、来源地判断等提出更高要求。税收应更好地支持和引导新业态的发展,努力实现线上线下税负公平。

个人所得税改革广受关注,建议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成本变化,适时调整扣除项目和标准,降低中低收入群体税收负担,尤其是以劳动性所得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中等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强化对高收入、高净值群体的监管,进一步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促进作用等。

增加地方自主财力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当前改革着力点是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但要统筹考虑税收征管能力等因素,分品目、分步骤稳妥实施。消费税改革将直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缓解地方收支平衡压力,提高税收征管效率,鼓励地方政府更大力度促消费,进而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驱动力。同时,有助于扩大地方税收管理权限,激发地方政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