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税收制度

2025年02月26日 版次:05        作者:中央财经大学校长、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 马海涛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在部署新一轮税制改革时,提出“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这一改革目标,强化了税收制度的全局性职能和战略性站位,更加强调税收对高质量发展、收入分配调节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支撑作用。

致力于构建既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又与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协调的现代税收制度,应聚焦四项重点任务:一是健全税收制度,适应新业态发展。特别是应对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挑战。改革的重点是重塑数字经济背景下的税收规则,加快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制定符合新业态特征的税收政策,以确保税收公平性和财政收入稳定性。二是健全直接税体系,优化直接税制度。通过扩大个人所得税综合征收范围,优化税率结构,强化对高收入群体的税收监管,确保税收公平性和税收调节有效性。三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对尚未立法的税种,应进一步加快税收法治化进程。在税收实践中,滥用税收优惠、税收激励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税制改革需完善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支持机制,优化税收激励政策,提高税收优惠的精准性和系统性。四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构建智慧税收体系。任何税制改革举措的落地都离不开税收征管的保障。自2021年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实施以来,以数治税理念形成广泛共识,税收征管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面临数字经济领域的税收流失、国际税收领域的税基侵蚀等诸多挑战,有必要加快推动税收征管与数字技术融合,加速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步伐、加快建立国际税收信息共享机制等。

构建现代税收制度应从以下方面入手:优化税制结构,包括健全直接税体系和完善间接税体系等;增加地方自主财力,包括培育地方主体税源和优化央地收入划分等;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包括推动税收征管规范化、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等;构建适应新业态的税制,包括数字经济税收治理问题和深化绿色税制改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