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杠杆撬动建筑领域“绿色变革”

2025年02月28日 版次:05        作者:曹杰锋

【新闻回放】近日,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公布第五批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据了解,该目录包括5个重点方向共103项低碳技术。其中,在重点领域降碳类59项技术中,建筑领域降碳类占11项。

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当前,“双碳”目标已经成为各行各业发展的共识,建筑领域是我国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重点领域之一,也是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领域的低碳化可持续发展,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品质都具有重要意义。税收作为经济调控的有力杠杆,如何撬动建筑领域的“绿色变革”备受关注。

作为全国重要的建筑产业基地,河北省形成了超低能耗建筑完整产业链和支撑产业集群,涌现出了一批龙头企业,全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设规模、专用产品产量和销量均居全国首位。2024年以来,围绕税收在促进建筑领域节能减排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的作用和存在的问题,河北税务部门进行了深入剖析。

支持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为建筑材料绿色化发展提供了支撑。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公开数据显示,我国的建筑仅在运行使用阶段(包括用气、用电等)的用能是11.5亿吨标准煤,占全社会总能耗的21.9%,碳排放是23亿吨,占全社会总量的21.6%。若不采取相应的节能措施,将会影响国家“双碳”整体战略的推行。因此,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材料低碳化,是助力建筑领域生产过程节能降碳的路径之一。

近几年,一系列支持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不仅有效激发了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而且促使集聚式创新接连涌现,助推建筑领域新材料产业的发展。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河北省生产节能环保涂料的纳税人享受免征消费税优惠5.09亿元,生产新型墙体材料的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5327.03万元,同比增速分别为4.03%和6.12%。

以环境保护税为核心的绿色税收政策体系,在引导经营主体降低隐含碳排放方面发挥了正向激励作用。据公开数据统计,作为建筑生产过程中的排碳大户,钢铁、水泥碳排放量占全部建材碳排放的比重分别为48%和41%,是碳排放的主要来源。为此,自2022年起,河北省在全国率先将钢铁、水泥生产行业列为环保绩效创A重点。税收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河北省已实现环保绩效创A的钢铁、水泥行业纳税人共计81户,享受各项税费减免50.4亿元。这些企业因低标排放享受环境保护税减免1.04亿元,同比增长12.31%,环境保护税等绿色税收政策正向激励效应逐步凸显。

随着建筑行业向零碳目标迈进,清洁能源在施工建造中的应用愈发关键。其中,税收在推动构建安全高效能源体系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以雄安高铁站片区智慧绿色低碳综合能源服务示范项目为例,该项目自2020年12月正式并网发电以来,每年可节约标煤约1800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500吨(相当于植树12公顷),其间获得增值税留抵退税397.51万元。同时,从整个河北省来看,2023年,河北省绿色发电行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5801.12万元,同比增长66.14%。

然而,在绿色税收政策体系完善、促进科技创新及其成果转化的政策力度等方面,当前税收制度仍存在与建筑领域高质量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如何乘势而上,持续发挥税收杠杆作用,进一步撬动建筑领域“绿色变革”,还需相关部门进行长远谋划。作为税务部门,应坚持系统观念,优化顶层设计,进一步探索推动建筑领域绿色发展的优化路径。

一方面,完善绿色税制体系顶层设计。在落实好现有绿色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政府部门应结合经济和环境承载能力,研究制定有利于节能降碳技术发展以及用能结构调整的绿色税收正向激励政策,促进建筑领域从单纯的用能者向调蓄者转变,引导重点排碳行业做好中长期碳减排的发展规划和合规管理。特别是应基于“双碳”目标的实现,完善碳税制度体系,探索绿色税收机制创新,以鼓励企业主动提升降碳固碳水平,努力营造公平优质的税收营商环境,为建筑领域节能降碳提供政策保障。

另一方面,完善建筑节能降碳激励政策。建议进一步缩短税收优惠政策的更新周期,使最新建筑环保设备和技术投入能够尽快纳入税收优惠范围,提高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效果。

(作者系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