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发布的典型涉税违规案例引发关注

税收专家建议企业,以合规为前提开展各项税务安排,守住合规经营底线
2025年02月28日 版次:08        作者:本报记者 李雨柔

最近一段时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最高人民检察院陆续发布典型涉税违规案例,涉及企业虚假纳税申报、偷逃税款等多种行为。随着税务部门持续推进依法治税,深化部门联合监管,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类偷逃税违法行为,税务合规日益受到企业重视。2月21日,在中国税务经理人协会(CTMA)与致同(北京)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举办的专题研讨会上,与会企业对相关部门发布的典型涉税案例十分关注。与会专家认为,在依法治税、以数治税时代,企业应当以合规为前提开展各项税务安排,牢牢守住依法纳税、合规经营的底线。

财务造假是监管部门关注重点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55批指导性案例,涵盖财务造假、欺诈发行、违规披露、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重点打击领域。其中,甲皮业有限公司拟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融资,由于实际财务状况不符合发行债券的条件,甲公司相关人员便根据发债规模调整公司财务报表,增加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并篡改财务数据、编制虚假的纳税申报表等财务资料。最终,甲公司因犯欺诈发行债券罪,判处罚金450万元,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罚。

在证监会公布的第一批指导性案例中,财务造假案例占一半。证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从近年行政处罚案例看,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系统性、隐蔽性、复杂性特征越发突出。对此,证监会持续对财务造假案件实施全链条打击惩处,2024年对61起财务造假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同比增长17%;案均处罚金额1577万元,同比增长12%;对7起案件按照法定高限处以罚款,同比增长75%;对69名“董监高”人员实施市场禁入,同比增长9.5%。

2月初,财政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会监督检查公告(第四十七号)》,披露了10个典型涉税违法违规案例,财务造假同样是监管重点。其中,河北某医药企业2022年以现金方式向并未实际提供旅行服务的某旅行社公司支付差旅费,导致虚列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合计370余万元,受到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在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发布的3起加油站偷税案件中,也存在财务造假的问题。比如,云南某加油站通过利用个人微信收款、在账簿上少列收入等方式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纳增值税等税费253万元,被依法追缴少缴税费、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427万元。

致同中国税务服务线管理合伙人潘晓东分析,从实施目的和最终结果来看,财务造假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以偷逃税款为目的的财务造假,企业通过隐匿销售收入、虚列成本费用等方式,少缴纳税款;另一种是“美化”财务报表的财务造假,这类企业大多虚构数据、虚增利润,并就虚增的利润缴纳税款,用“真金白银”换得“纸上富贵”。需要提醒的是,无论是哪种情况,企业在财务造假的过程中都可能存在虚开发票、计税依据失真等问题,极易引发税务风险。潘晓东提醒,监管部门对财务造假采取“零容忍”态度,企业切勿铤而走险,因一时利益牺牲长久发展。

政策变化中守牢合规底线

专题研讨会上,致同税务总监王东红在回顾2024年度税务热点话题时提到,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是2024年度税收领域的核心议题。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并就落实税收法定、优化税制结构、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等作出部署。“未来,建议企业关注宏观税收政策的变化,在税收政策变化中踏实合规主线。”潘晓东说。

增值税立法,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成果。此次通过的增值税法包括总则、税率、应纳税额、税收优惠、征收管理、附则共6章,保持了现行的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基本不变,明确了税收优惠相关举措,减轻小微企业税负压力,扶持特定产业、重点产业,鼓励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等内容。“作为企业财税负责人,应该认真研究增值税法和原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变化点,结合企业业务实际有针对性地补齐、完善原有税务管理内容。”中国税务经理人协会有关负责人说。

作为我国第一大税种,增值税的立法引发了与会专家热议。多位大企业财税负责人在认真研读增值税法后,认为增值税法有助于增强税制确定性,进而稳定企业的预期。增值税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与会专家表示,目前,距离增值税法施行还有不到一年的时间,企业财税人员应当抓住这一时间窗口,加强对增值税法具体条款的学习和研究,持续关注实施条例等相关配套制度的出台,并评估政策新变化可能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适时调整应对。

“不管税收政策怎么变,税务合规底线都是必须要坚守的。”潘晓东认为,近年来,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均发生了一定变化,一些新兴交易模式涌现,这对企业而言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对于企业财税工作者来说,无论是应对市场变化,还是应对政策变化,都应当坚持合规理念,不断增强政策学习能力、政策适用能力,依法依规用好各项税收政策,在减少企业税务风险的同时尽可能降低企业成本。

尽快补齐税务合规短板

“提高税务合规管理水平,关键在日常。”致同税务合伙人窦迎在实务工作中发现,有些企业虽然在主观上没有开展涉税违法违规行为的动机,但可能因内控机制不健全、日常税务管理不到位、纳税申报工作不规范等问题,引发税务风险。“企业需要尽快有针对性地补齐税务合规短板。”窦迎说。

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为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企业取得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活动所形成的费用或无形资产,不得计算加计扣除或摊销。也就是说,如果企业取得符合条件的财政性资金,将其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该笔资金用于研发活动形成的研发费用不能适用加计扣除政策。同时,如果企业考虑将财政性资金作为征税收入申报,还需要关注该笔收入对高新收入占比计算结果的影响。基于此,与会专家建议企业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对照各项适用条件,合规、合理享受税收优惠。

窦迎同时提醒,准确梳理、留存税收优惠事项相关资料,是部分企业容易忽视的税务合规短板。目前,我国大多数税收优惠政策采取“自行判断、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明确,企业留存备查资料应从企业享受优惠事项当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结束次日起保留10年。企业未能按照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留存备查资料,或者提供的留存备查资料与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核算情况、相关技术领域、产业、目录、资格证书等不符,无法证实符合优惠事项规定条件的,或者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其已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并按照税收征管法等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