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澳大利亚税务局公布的信息,2025年7月1日起,企业或个人因逾期纳税、税款补缴等行为产生的利息费用(滞纳金),将不能在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也就是说,纳税人无法通过税前扣除规则降低税收成本,需要全额承担这些利息费用。
目前,多数国家不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税收滞纳金,即纳税人因逾期纳税、税款补缴等行为产生的利息费用。但是,澳大利亚曾允许纳税人将因逾期纳税、税款补缴等行为产生的利息费用进行税前扣除。因此,利息费用税前扣除政策,曾被澳大利亚纳税人视为缓解现金流压力的重要工具之一。举例来说,在2025年7月1日以前,一家年应税收入为40万澳元(约合人民币188.68万元)的中小企业,如果因延迟缴纳税款产生1万澳元的利息费用,按照25%的税率计算,该企业可以增加2500澳元的税前扣除额。从2025年7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的此类利息费用将不得在税前扣除。
澳大利亚有关部门表示,取消逾期纳税、税款补缴利息费用税前扣除规则,是为了鼓励纳税人更主动地履行纳税义务,减少对延迟缴税的依赖。根据澳大利亚财政部的政策说明,澳大利亚现有的利息费用规则中,已经包含了对延迟纳税的惩罚,比如一般利息费用的年化利率为基准利率加7%。取消税前扣除将进一步强化利息费用机制的惩罚效果,进而敦促纳税人及时纳税、强化税务合规。
对在澳大利亚投资的企业来说,此次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企业税收负担增加和融资成本上升。与以往相比,新政实施后,企业因逾期纳税、税款补缴发生1万元的利息费用,将直接导致其增加2500澳元的税收成本,对于现金流压力较大的中小企业来说可能会形成双重压力。同时,该政策可能使得部分企业需要借助银行借款等外部融资渠道获得资金、缴纳税款,增加企业融资成本。同时,如果纳税人因澳大利亚税务局服务延迟、利息减免申请不确定等问题出现逾期纳税行为,可能会面临更为复杂的税务争议处理流程。
澳大利亚政府强调,新政旨在提升税务合规性。但是,在澳大利亚内部,仍存在一些反对声音,认为该项政策可能适得其反——进一步增加中小企业的生存压力,甚至推高澳大利亚整体税收债务规模。
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公会认为,这项政策属于“过度惩罚性措施”,其本质是让普通中小企业为少数高负债纳税人“买单”。尤其是在澳大利亚税务局服务延迟问题尚未解决的情况下,新政将加剧合规纳税人的财务困境。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公会建议政府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比如对高负债纳税人实施更高利率,而不是采用“一刀切”的方式全面取消税前扣除。澳大利亚税务研究所则提议,若新政必须实施,应降低利息费用的利率升幅,或仅对超出基准利率的部分取消税前扣除。随着澳大利亚2025年立法进程的推进,不排除有关机构推动修订该项政策的可能。
澳大利亚此次调整利息费用税前扣除规则,显示出其税务框架正向“严格合规”方向迈进。不过,如何在促进税收效率与保障纳税人权益间取得平衡,仍是澳大利亚政府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对于计划或已经在澳大利亚投资的企业来说,有必要及时关注政策变化,评估新政可能对企业投资计划或投资安排的影响,积极应对、主动调整,尽可能降低“走出去”税务风险。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