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案评析
本案是一起较为典型的企业虚构业务、对外虚开发票涉税违法案件。涉案人员以亲友名义设立企业,虚构经营业务,在没有真实提供管理咨询服务的情况下,向下游企业虚开大量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案案源来自公安机关移交线索。检查人员以此为基础,在随后的办案过程中,与公安等部门在信息交换和取证方面加强协作、深挖细查,最终确认了涉案企业违法事实。涉税违法打击和稽查案件查处实践表明,因检查权限、手段等限制,税务机关查办案件时,在线索获取、证据搜集等方面常会遇到一些阻碍和困难,影响办案进程,如能与公安、海关、审计、监察等部门加强协作,有效集合部门资源,则可提高办案效能、加快办案进程。因此,税务机关应结合涉税违法犯罪特点和打击需求,完善与相关部门的协作机制,在信息交换、线索分析和取证等方面加强协作,以持续提升虚开等涉税违法案件查处效率和打击精准度。
本案查处历时两年多时间,中间经历了两次行政复议和两次行政诉讼,一审和二审法院均支持了税务机关的处理决定。这一最终结果的取得,与涉案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审慎执法密切相关。遵照南宁市税务局的复议决定,办案单位作了充分的补充调查和违法事实认定工作:进一步丰富言证物证,完善证据链条;依法审视办案程序,再次对涉案企业虚开发票的违法事实予以确认。由于核查取证扎实、适用法律无误、办案程序无瑕疵,办案单位作出的处理决定,得到了司法部门的支持,最终使案件的查处工作圆满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