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绿色发展正当时

2025年03月05日 版次:02        作者:本报记者 阚歆旸 徐沙浓 李一园 罗舜爱 孙晓斌 张鲲翼

今年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周年。

3月的北京,春和景明,万物勃发,全国两会如期而至。在这场“春天的约会”里,绿色发展再次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

装备“上新”,让天更蓝、水更清

2024年,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积极推进新设备代替旧设备、新产能代替旧产能,推动经济发展方式朝着绿色转型。

利润位列全球钢铁企业第4位的湖南钢铁集团,2024年8月,在已完成280平方米、360平方米烧结机机头烟气脱硫脱硝改造工程和360平方米烧结除尘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等多个重点环保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更新设备,对烧结工序的排放进行治理,全力补齐烧结工序实现超低排放的最后一块短板。

在全国人大代表、湖南钢铁集团党委书记李建宇看来,设备更新是传统产业绿色转型的突破口。他说,集团购置的138吨纯电动机车为企业带来双赢效应——年节省燃油费约100万元、减少碳排放近150吨。

全国人大代表、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战略发展处副主任、桂林山水保护研究院副院长汤建伟说,他见证了绿色电动竹筏给漓江生态环境带来的新变化。“绿色电动竹筏替换传统汽油机竹筏,推动了漓江旅游行业的绿色转型。现在的漓江,更安静了,也更干净了。”汤建伟介绍,漓江1000余条竹筏实现“油改电”后,每年减少碳排放2492.5吨,噪声从曾经的120分贝以上,降低至不足60分贝。

全国人大代表王立平告诉记者,在“两新”政策支持下,他所任职的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所前不久“上新”了真空感应速凝炉,有效解决了生产过程中常出现的铸片粘连、生产效率低下问题。“环保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抵免、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显著降低了我们的成本,为绿色转型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王立平说。

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两新”政策带动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同比增长15.7%,形成节能量约2800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7300万吨。这背后有税收的鼎力支持。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2024年支持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政策减税1140亿元。

技术创新,用科技“活水”浇灌绿色“繁花”

走好绿色发展之路,需要企业加大创新研发力度。

作为中国环保行业标杆企业,近年来,海天集团大力推进数字孪生、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水务行业中的应用,实现了智能化运营管理。“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目前我们多项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先后承担和主研国家、省部级等项目30余项。今年,我们将加大投入,在污水治理精准加药和污泥减量方面进行技术改造。”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工商联副主席、海天集团董事长费功全说。

费功全介绍,近3年来,海天集团享受环保税减免近220万元,资源综合利用即征即退和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450余万元。“税费优惠充实了企业的现金流,让企业有实力不断创新,推动环保产业转型升级。”他说。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东方红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吊装事业部部长殷翠平带领的东方红建材团队,研发的多款产品获得国家绿色建材认证,部分产品实现碳排放量减少30%以上的突破。殷翠平表示,企业生产工艺的升级,与国家的税费支持政策是分不开的。“2024年,我们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260余万元,享受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即征即退额近13万元。”她说。

国家支持科技创新税费政策有力带动全社会研发投入增长,推动我国科技创新能力持续增强。“中国中车一直把科技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动力。”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车董事长孙永才表示,公司持续探索多元化的研发投入模式,研发投入强度始终保持在6%以上,基础研究投入占比逐渐接近20%。

国家统计局前不久发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超3.6万亿元,比上年增长8.3%,投入总量稳居世界第二位;我国全球创新指数2024年排名升到第11位,是10年来创新力提升最快的经济体之一。

变废为宝,资源综合利用有“魔力”

全国政协委员,中交天津航道局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秦斌对公司生产的世界首艘生态清淤智能化一体平台船“太湖之星”号十分自豪。“这艘船就是一座可以漂浮在水上的移动工厂,帮助我们将淤泥最大程度变废为宝。”秦斌介绍,这艘船目前已挖掘出太湖150万立方米淤泥。

“这些淤泥一部分抛填湖滨,重塑生态湿地;一部分回填矿坑,助力荒山复绿;一部分烧结固化,让底泥变成路基。”秦斌说,公司专注技术创新,潜心研发出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太湖之星”,每日可稳定清淤5000立方米,并同步在船上实现淤泥压滤固化,智能化水平位居世界前列。

作为一名环保企业的工程师,全国人大代表、佛山市智荟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环保工程师苏荣欢一直关注资源循环利用问题。他任职的智荟蓝天,是广东首家专门从事挥发性有机废气(VOCs)治理综合利用的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在他看来,资源税法、环境保护税法等法律的实施,对资源回收再利用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

当前,税收支持经营主体进行资源综合利用,对符合条件的主体给予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环境保护税、契税等方面的减免优惠。例如,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纳税人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符合条件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通过实施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政策,规范了资源回收企业的发票管理,有助于推动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的健康发展。

从事矿产资源高效利用和工业固体废物治理研究多年的全国政协委员、贵州大学教授陈前林,最近一直关注磷化工企业的氟资源回收。“磷矿伴生的氟如果不回收,不仅浪费资源,还会对环境造成污染。”针对一些企业回收积极性不高等现象,他建议从国家层面制定磷矿伴生氟资源回收政策并明确回收标准,以推进磷矿伴生氟资源的高效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