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亮健药业有限公司2018年7月31日前的账上遗留应付款,挂账期已超过6年零7个月。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90天内,债权人可以持合法资质证明、欠款凭据,以及在有效仲裁或诉讼有效期内曾向本公司主张债权的证据和代理或购销产品协议等,来函或派人前来与本公司协商处理,逾期本公司将一律作为呆账处理。
特此公告。
广东亮健药业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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