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的“恤民养税”思想

2025年03月17日 版次:08        作者:马泽方

提到包拯,大家第一印象就是铁面无私、断案如神,但鲜为人知的是,包拯在赋税工作上也有很大建树。

《宋史·包拯传》载:“(包拯)始举进士,除大理评事,出知建昌县。以父母皆老,辞不就。得监和州税,父母又不欲行,拯即解官归养。”包拯刚出仕时,就是担任主管税务的官职。后来他几经升迁,做到枢密直学士,权三司使。

三司是北宋最高财政机关,三司使为最高财政长官,又称为计相,其地位仅次于宰相,掌管着全国的盐铁、赋税和财政开支。

包拯的赋税思想可以概括为:“税政之要,当以宽民为本,恤民养税。”(《包拯集编年校补》卷2)“恤民养税”与今天“放水养鱼”的税源培育观念不谋而合。

受电视剧的影响,大家对北宋仁宗朝的印象可能是太平盛世,但横征暴敛在宋仁宗时期普遍存在。

北宋赋税制度中,有一种“折变”制度。所谓折变,就是官府根据需要,将应缴纳的谷帛,折换成其他物品。《宋史·食货志上二》载:“其入有常物,而一时所输则变而取之,使其直轻重相当,谓之折变。”但实际上,折变成为官府敛财的手段,常常是用极不合理的比价,强令百姓按高于市价数倍的价格缴纳现钱,或故意折成当地缺乏的物品,强令百姓高价购买来缴税,竟能让老百姓多缴应纳税赋十几倍甚至几十倍的财物。

庆历三年(1043年),江淮、湖南等地遭灾。朝廷下令将当年额定征收的100万石小麦、15万石大豆折变,小麦每斗折钱94文,大豆每斗折钱88文。问题在于,老百姓要将小麦卖钱缴税,导致市场上小麦数量暴增,价格大跌,每斗只能卖到二三十文,无形中将税负提高了好几倍。包拯坚决反对这种做法,下令老百姓愿意折变的,按照市价折变,不愿意折变的,继续缴纳实物即可。

但地方官员不理会这一命令,不准百姓缴纳实物,只按照原来的命令折变。为此,包拯四次上书恳请宋仁宗免除江淮等地折变,痛陈民生之艰、赋税之重,谴责“发运司但务岁计充盈,不虑民力困竭”。他警告称,若不管百姓死活,必将使百姓逃亡,甚至激起民变,不但社会动荡,也会使国家财政来源断绝。

庆历四年(1044年),陈州(今河南淮阳)受灾,农作物歉收,陈州知州任师中报请朝廷批准,将原先夏税征收的大小麦等农产品改为折价征收现钱。大小麦每斗折钱100文,脚钱20文,诸般头子仓耗,又纳20文,合计每斗麦纳钱140文。但包拯调查发现,以前老百姓的夏税是缴纳1斗小麦,小麦的市场价是每斗50文,如今每斗麦纳钱140文,相当于在灾荒之年,反倒让百姓多缴纳近2倍的税款。于是包拯向朝廷上《请免陈州添折见钱疏》,请求让陈州百姓按照市场价折变纳税。

包拯的美名之所以从古传颂至今,不只是因为他清正廉洁,他在税赋工作中展现的民本思想,更闪烁着穿越千年的光芒。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