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鸣
国家对于发票管理有明确规定,税务总局对防范发票管理特别是虚开发票风险多次作出部署。但是,仍有极个别税务干部经不住不法分子的拉拢腐蚀、“围猎”,为不法分子虚开发票提供便利,造成国家税款流失,湖北省某市税务局干部余某、余某某及劳务派遣人员李某就是其中的典型。
经查,2020年7月—2022年4月,余某、余某某、李某3人受不法分子董某请托,违规利用职权,帮助董某冒用他人身份,以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等名义为顾某某实际控制的公司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500余份,给国家税款造成巨大损失。
余某、余某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李某被解除劳动关系。2024年7月24日,该市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余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判处余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
该案是不法分子精心设计、连环“围猎”基层税务人员,内外勾结虚开发票的典型案例。余某、余某某等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经不住不法分子拉拢腐蚀,相互勾结,成为不法分子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帮凶,严重扰乱发票管理秩序,危害国家税收安全。
2020年7月,不法分子董某假借“业务咨询”的幌子结识负责某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的余某,并通过饭局加深关系。当月,董某第一次带着开票资料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汇总代开劳务类的免税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余某明知董某提供的资料不符合相关规定,仍协助其违规代开,并在当晚接受董某安排的吃请,收受礼金2000元。简单的一次开票请托和业务操作,换来的是丰厚“回报”,余某开始将权力当作牟取私利的工具。
此后,在觥筹交错、礼金贿赂的“糖衣炮弹”中,余某越陷越深,频繁协助董某虚开发票,甚至还利用其影响力,通过小恩小惠拉拢办税服务厅窗口人员李某,指使其为董某代开发票。后因董某虚开发票金额越来越大,余某又帮助董某拉拢该市税务局负责发票监管的税政一股股长余某某入伙,由余某某到办税服务厅为董某站台背书,成为其虚开的“保护伞”。在近两年的时间内,余某、余某某、李某与董某内外勾结形成利益链条,大量虚开发票。
案件查办背后,既折射出余某、余某某、李某等3人三观不正、贪欲作祟、目无法纪等问题,还暴露出3人所在单位制度失灵、权力失控、监督失位等方面问题,特别是如此大规模的虚开发票竟长时间未被发现,与办税服务厅业务审核把关长期由余某一人把持,岗位匹配不当、日常监管缺位直接相关。
各地税务机关要以此为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从严治税有机贯通,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日常思想状况、生活动态、社交情况等,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进一步将智慧监督与风险防控紧密结合起来,对重点岗位、关键人员、风险事项、核心业务开展联动分析研判,实现对重点执法风险事项的智能化、规范化、精准化、常态化监督防控;进一步完善内控岗责体系建设,以标准化、规范化的权力运行机制堵塞制度漏洞,加强权力监督制约,减少设租寻租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