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税务:县区“一把手”开展年度述法

2025年03月25日 版次:03        作者:解东达 满大千 记者 佟海艳

本报讯(解东达 满大千 记者佟海艳)“‘一把手’述法是创新法治建设的一种探索。”日前,辽宁省辽阳市第十五届政协委员包春恩在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市税务局开展的述法活动中说道。

此次述法活动采用“述法+提问+点评+测评”方式,来自辽阳市税务系统所属7个县区税务局和稽查局“一把手”结合主责主业进行述法。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司法部门人员组成的评议团,以及现场的税务干部,围绕如何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加强风险监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增强遵纪守法意识、依法化解矛盾等重点问题,对述法者进行逐一点评。

据了解,辽阳市税务局建立了年度现场专题述法常态长效机制,多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代表监督全市税务系统的法治工作。“每期现场述法后,我们会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述法过程中点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强化后期督查整改与体系优化。”国家税务总局辽阳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孙德儒说,述法活动还起到了“揭短亮丑、亮诺整改”作用。

在推进化解已售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证问题的专项工作中,该局积极与地方政府、不动产登记中心、住建等部门沟通协调,同不动产登记中心组建“税务+房产”一体化办公驿站,化解“办证难”;落实“法院+税务”深度协作及会商机制,与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协作完成不动产司法拍卖涉税事宜,按照需求提供相关信息并开展定向询价和应缴税费测算。在拍卖(变卖)不动产成交或者依法裁定以物抵债后,税务部门根据人民法院提供的《不动产处置成交告知书》,计算确定本次处置应缴税(费)金额。该机制成立以来,共接收《不动产成交告知书》77 份,税务部门根据《不动产成交告知书》明确买卖双方需要承担的税费种类以及在不动产司法拍卖和企业破产处置等涉税活动中的税费承担主体,并及时将税费足额入库,在司法程序中避免税收流失风险和欠税难追隐患;会同辽阳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联合搭建协同治税框架、打通数据壁垒,不断完善环保税税源信息,对监测数据、排污许可和登记信息、固体废物申报登记信息、环境违法处罚等信息进行核实,逐户开展纳税人识别工作,将应税排污企业纳入征管范围,确保应征尽征。

为进一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辽阳市税务局组建公职律师队伍。团队19名公职律师轮流下沉一线窗口驻点,按照申请发起、登记受理、分类处理、回访反馈的流程,确保纳税人缴费人的各类办税问题和涉税矛盾“就地解决”。此外,该团队定期走入各基层分局就执法中衡量处罚尺度的问题开展法治教育培训、税费政策宣讲、释法答疑等指导,解读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