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政策促消费需在供需两侧精准发力

2025年03月26日 版次:06        作者:孙正 王芮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将“大力提振消费、提高投资效益,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列为各项重点任务之首。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87895亿元,比上年增长3.5%,从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看,全年最终消费支出拉动经济增长2.2个百分点。这表明消费在经济增长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

从消费结构来看,我国消费结构升级进程呈加速态势。居民消费正从单纯满足数量需求逐步向追求质量提升转变,这种转变体现在多个维度:一是体验式消费增势强劲。文化娱乐、旅游休闲等体验式消费领域销售额同比大幅上涨,增速超过传统商品与服务消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全国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3189元,增长9.8%,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1.3%。二是新型消费活跃。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等成为新热点,人工智能产品、智能家居备受青睐。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限额以上单位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商品零售额比上年增长12.3%。三是线上消费规模持续扩张。2024年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比上年增长6.5%,同时带动了快递业务量再创历史新高。

促进消费对经济稳定增长意义重大,需要宏观政策精心谋划并持续推进。经济学理论表明,消费不仅与收入紧密相连,还与消费预期息息相关。提振消费的关键之一是使消费者充满信心,应改善城乡居民未来收入预期并切实增加中低收入群体收入,让百姓“有钱可花、有钱敢花”。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完善扩大消费长效机制”,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也提出“加强财税、金融、产业、投资等政策与消费政策的协同”。笔者认为,落实好相关部署,提振消费需要短期政策与中长期改革协同推进,在供需两侧进一步精准发力。

在需求端,消费提振政策的有效性更依赖居民收入的增长与收入预期的改善。

发挥政策协同对居民消费能力提升的促进作用。精准发挥财税支持政策作用。就业是提升居民消费能力的根本,扶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改善经营,能有效扩充就业岗位。对中小微企业实行税费优惠,降低其经营成本,促进就业。通过“税银互动”等举措加大对小微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金融扶持力度,进一步增强小微企业的获得感与发展动能。针对特定消费领域,如绿色消费、数字消费、文化旅游等,可提供财政补贴或消费券,鼓励居民扩大消费。此外,应完善消费信贷支持政策。通过财政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居民消费信贷的支持力度,满足居民多样化的消费需求。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健全筹资与待遇合理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水平。支持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筹资机制,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大对医保基金的监管力度。

发挥税收调节居民收入的功能。个体收入获取能力的强化,是提升居民消费能力的核心环节。通过开展职业培训等渠道提升居民的受教育程度,能够有利于提升劳动者的综合素质与财富创造能力。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层面,可研究继续加大基础教育、高等教育以及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等支出项目的扣除力度,并考虑制定差异化的扣除额度。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可考虑加大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在税前的扣除力度。

在供给端,消费提振政策应与数字经济等经济发展新模式相适配。

当前,居民对高质量的文化、医疗、娱乐、休闲服务需求旺盛,许多企业供给也转向多元化、个性化的高附加值生产性服务业。然而,从现状来看,优质服务供给相对不足,供给端的企业服务平台也亟待发展壮大。财税政策应积极顺应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在供给端发力,引导新业态发展。通过完善行业标准,保障企业的有效供给,进一步确保消费者安心消费。通过财税政策引导新业态的发展,为高端生产性服务业的贸易提供财税制度红利。此外,应继续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消除行业间的重复征税,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的协同融合,推动提升国内生产总值中高端生产性服务业的比重。

(作者:孙正系天津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芮系天津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