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左玉娇 熊方萍 通讯员张宁 陈宇茹)林芝市素有“西藏江南”之称,是重要的高原水果产区。以苹果为代表的纯天然有机水果是当地以农业产业化助推乡村振兴的强力引擎。
针对辖区农业企业数量较多的情况,国家税务总局朗县税务局专门设置农产品税收服务岗和税收监督岗,编制农产品购销操作指引,为农业企业快速办理涉税业务提供便利,帮助农企准确享受税收支持政策,避免涉税风险。
在朗县大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苹果种植基地,在先进的灌溉系统、智能化的管理设备的支持下,1400余亩苹果树茁壮生长,也带动了周边上万名村民在家门口就业。“2024年,我们公司苹果产量达5万余公斤,在税务干部的辅导下,及时享受了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等政策。政策红利为我们水肥一体化设备的运行维护增加了资金底气。”公司负责人时树安说。
原来,该公司财务人员在如何区分“自产农产品”“收购农产品”“深加工产品”“出口农产品”的税务处理上存在疑惑,于是向朗县税务局农产品税收服务岗的干部发起咨询。税务干部很快为其详细解释,并告知其销售的苹果均属于“自产农产品”,辅导他们享受了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