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广东省千户集团总部数量达128家(不含深圳市,下同),成员企业超过37600户。对于税务部门来说,如何合理分配大企业税收管理和服务资源?从广东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的实践看,对大企业进行客观的整体遵从评价是基本前提。
2022年以来,在国家税务总局的指导下,广东省税务局坚持运用整体思维,以建立集团总部与成员企业之间的信用联动关系为切入口,探索构建多维度的大企业集团税收遵从整体性评价工作体系,并搭建起大企业集团税收遵从评价系统,通过“抓总部带动成员”,在引导集团企业合规经营、提升税收遵从能力、推动效能税务建设方面探索出一条“广东路径”。
评价框架:以“信用+风险+责任”为核心
围绕构建“信用+风险”的新型税收监管机制,广东省税务局以集团成员企业纳税信用为基础,建立集团总部与成员企业纳税信用的联动关系。
结合税务机关的税源监控和风险管理数据,以及企业税务内控调查与第三方外部信息,广东省税务局从“纳税信用+遵从意愿+遵从行为”三个维度搭建起集团整体税收遵从评价框架。同时,基于成员企业税费申报差错率、税收违法行为发生率等影响集团税收遵从度的关键因素设计评价指标,分类确定指标权重,并根据指标得分排名与定性判断,综合确定集团税收遵从等级,再通过集团成员企业加减分、关键成员企业具体指标关联计算等方法,实现集团整体性税收遵从情况有尺可量、有度可考。
在制度机制建设方面,广东省税务局制定了相关工作指引,围绕数据采集、评价方式、评级规则、结果应用等关键环节,做好系统设计,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各要素权限配置,保障大企业集团税收遵从评价工作有效开展。
评价方法:以“指标+数据+平台”为支撑
如何获取有效的税收遵从数据信息并提升加工分析效能,是集团税收遵从评价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对此,广东省税务局以建设效能税务为牵引,以智慧税务为依托,打造“指标+数据+平台”三位一体的智能化评价方法,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了工作效能。
广东省税务局设置的评价指标包括6个一级指标和18个二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包括集团纳税信用、税务内控、税源监控、风险管理、纳税遵从风险和税企合作情况。二级指标是对一级指标的进一步细化,比如,集团纳税信用指标下设按照公式计算的集团纳税信用积分、“三A级”企业比例等二级指标;在税务内控指标下设内控调查等二级指标;税企合作情况指标下设税企互动、风险共治等二级指标。在具体计分时,主要采用正向得分的方法,按评价结果从高到低分为A、B、C三个等级。
这些评价指标,既包括对企业历史税收遵从行为评价的信用类指标,也有对企业未来潜在税收遵从风险的评价指标,可以起到风险提示治未病的作用。为了让评价更科学,广东省税务局在不与纳税信用评定指标重复的前提下,结合大企业集团特点拓展评价维度,丰富了评价指标类型。比如,在集团纳税信用评价中,设置了信用趋势评价、连续3年纳税信用A级企业占比等指标,以便全面系统反映集团纳税信用整体情况。
在广东省税务局设置的18项评价指标中,共有15项指标可从税收征管系统内部自动取数,自动化计算率达83%。在此基础上,该局引入企业数据和第三方数据作为补充。其中,企业数据主要是集团总部反馈的内控调查信息,第三方数据则主要涵盖海关、市场监管、证券监管等部门与信用风险高度关联的外部数据,通过数据的多元汇集,使税收遵从数据信息尽可能系统全面,更有利于形成客观公正的评价结果。
在明确评价指标、全面归集数据的基础上,广东省税务局依托税收大数据平台,开发了大企业集团税收遵从评价系统,实现了税收遵从评价工作的数据系统集成、评价自动完成和结果快速生成。
具体来看,通过对集团税收遵从数据信息进行“一户式”归集,超过80%的数据通过税收征管系统自动提取,为评价工作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通过嵌入的18个二级指标,系统可以对企业税收遵从数据信息进行智能计算,从集团、行业、区域等多个维度进行对比分析,自动完成评价过程。同时,评价系统可从宏观、中观展示集团整体税收遵从状况,也可从微观层面透过结果追溯具体指标、具体企业和具体事项,自动生成集团的税收遵从评价年度报告,帮助税企双方精准锁定影响税收遵从的关键因素。
结果应用:以“激励合规+引导遵从”为目标
2024年,广东省税务局依托大企业集团税收遵从评价系统,对128户总部在粤的千户集团开展了2023年度集团税收遵从整体性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精准推送至集团总部,辅导企业采取针对性措施修正税收不遵从行为,提高税收遵从能力。对评价等级为A级的集团实施信任管理,对评价等级为B级的集团实施“信任+监控”管理,对评价等级为C级的集团实施重点监控管理,有针对性地促进企业遵从。部分遵从评价等级高、遵从意愿强、内控建设完善且落实到位的大企业集团,还有机会被纳入遵从合作协议谈签、税企直连试点的范围,获得定制性纳税服务。
从广东省税务局对大企业集团税收遵从评价的探索情况来看,将平衡治理、合作遵从的工作理念贯穿于大企业集团税收遵从整体性评价工作,以“激励合规+引导遵从”为目标导向,结合评价结果实施差异化的服务和管理,有助于引导大企业集团提升整体税收遵从能力,并进一步发挥大企业集团在税务合规方面对上下游产业链企业的牵引和关联带动作用。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