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案评析
本案是一起较为典型的企业超范围列支研发费用、向关联企业低价转让研发技术成果少缴税款的税务稽查案件。本案中涉案企业的涉税问题具有一定代表性,税务机关应加强针对性管理,及时识别消除此类税收风险,以防止税收流失。
构建企业研发费用预警监测指标体系。为使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落细,使相关企业在切实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及时发现企业风险、规范企业成本费用归集行为,税务机关应在系统梳理以往典型案件的基础上,针对企业研发费用核算方面常出现的虚假立项和人员费用、设备折旧费用超范围列支等问题,建立企业研发费用预警监测指标体系。日常工作中,风控人员应综合企业涉税数据和申报信息,对企业“研发投入强度”“人员结构配比”“设备使用效能”和“成果转化水平”4个维度实施分析,如发现企业研发费用增长率、研发设备折旧率和专利技术转让收益率等指标异常,要及时进行风险预警。
建立风险分级分类应对机制。在构建研发费用预警监测指标体系基础上,税务机关应建立风险分级分类应对机制,实现企业研发费用归集风险快速应对,及时消除。对于低风险预警企业,向其推送自检指引,采取由企业自查或指导企业自查方式寻找症结;对于中高风险企业,采取实地核查方式,结合账簿信息,调取分析企业研发项目立项书、实验记录、研发人员考勤记录、研发设备使用日志等资料,核实企业是否存在人员费用、研发设备折旧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超范围列支行为。
此外,为及时识别企业关联低价交易行为,税务机关应在税收风险分析软件中设置交易价格偏离度、交易利润失衡率、利润水平匹配度等指标,结合行业市场平均产品销售价格、成本利润水平等参数,对企业开票信息、购销数据等实施定向分析。如发现企业存在高频率低价交易、大宗交易利润畸低等情况时,及时对交易方和交易情况实施评估核查,防止税款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