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犯罪是各国税收治理面临的共同威胁。近期,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布《制定应对税收犯罪国家战略:核心要素和注意事项》报告,列出了各司法管辖区在应对税收犯罪行为时需考虑的核心要素和注意事项,提供了智利、英国等国家的示例,以帮助税务部门高效应对税收犯罪。
开展税收犯罪风险评估
报告强调了开展税收犯罪风险评估(TCRA)的重要性,为分析和识别税收犯罪风险提供了参考。报告认为,税收犯罪风险评估体系应涵盖几方面内容。
关键概念和术语。与TCRA相关的威胁,包括可能对经济、国家、社会或税基造成损害的个人、法人、物体或活动等。与TCRA体系相关的脆弱性,包括已有执法系统的内部缺陷,或新引入系统、税收政策等。TCRA的可能影响,包括短期、中期或长期影响,以及不完全以货币形式量化的影响。
参与者。参与预防、侦查和起诉税收犯罪的主管当局的政策制定者和业务人员,参与打击其他金融犯罪的主管当局,银行、证券、金融服务等市场监管机构,拥有相关信息的其他机构,如提供影子经济规模和构成的统计机构、拥有政府福利或补助金欺诈数据的福利机构等,以及可能出现税收犯罪风险的专业服务机构,如税务顾问、会计师、律师、公证人等。此外,评估前的准备工作应确保高层支持和参与,如税务专员、警察局长、总检察长或内阁部长级别的官员。
趋势分析。根据数据分析或已观察到的新趋势,制定潜在威胁和漏洞清单,尽可能全面地识别风险。借助风险矩阵、税收犯罪调查成熟度模型以及多学科专家组成的评估研讨会等,全方位评估司法辖区内的税收犯罪风险。
应对税收犯罪风险的主要考量
报告阐述了制定和实施应对税收犯罪国家战略时需考虑的关键要素。
确定可用资源和工具。在分析和识别税收犯罪风险并确定其优先级后,应确定可用于解决已识别风险的资源和工具;可用于有效打击税收犯罪及相关犯罪的法律权力,如收集信息、调查、起诉的必要权力;可用于广泛地获取信息和情报资源的渠道和工具,如社交媒体和人工智能等等。此外,充足的预算资金支持和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员队伍,对有效应对税收犯罪十分重要。
加强主要参与者的密切合作。尽管不同司法辖区应对税收犯罪的主要参与者略有不同,但基本涵盖政策部门如中央银行、财政、司法等,执行机构如税务、警察、海关、金融信息服务等,以及会计师、审计师、律师、财务顾问等。为推动建立更广泛的合作网络和更密切的参与者合作,需建立起多部门共享专业知识、流程和情报的良好机制。例如,司法部门因其在税收犯罪裁决方面的作用而被认为是主要参与者之一,但由于对税收犯罪案件的解读和理解不同,司法部门有时会与税务部门意见不一致,这可能导致司法低效或不公。
加强国际合作。目前,税收犯罪活动呈现全球化趋势,不同司法辖区需要进一步加强国际协调与合作,以应对跨境税收犯罪。例如,欧洲检察官办公室近年来凭借其超国家性质,在防范和打击跨境增值税欺诈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积极成效。此外,公开透明的沟通策略是应对税收犯罪的重要因素。
开展定期审查与成本估算
报告阐述了如何监测和评估应对税收犯罪国家战略的有效性。
报告提出,对有效性的定期审查大致可分为几个阶段,分别是确定指标(侧重于定性或定量指标)、收集相关数据(如调查数量、案件数量、信息交换数量等)、分析数据和解读结果。
报告建议对应对税收犯罪国家战略开展定期成本估算,以确保物有所值——战略的实施有助于从税收犯罪活动中追回比政府用于侦查和调查税收犯罪的资金更多的资金。
报告还介绍了部分国家制定有效战略以应对税收犯罪的案例。例如,智利税务局采取将税收犯罪国家战略与更广泛的税务合规工作相结合的方法,大量使用分析工具加强对非正式记录、申报不准确、业务流程异常、高价值资产和退款请求等重点领域特定风险的识别,通过社交网络开展预防性沟通活动,让公众充分了解参与税收犯罪的风险。
英国皇家税务海关总署大部分时间里依赖其民事职权打击税务欺诈,在这些职权的保障下,英国税务及海关总署能够掌握清理欠税所需的充分信息,同时对责任人处以相当程度的经济处罚,在某些情况下罚款甚至高达应缴税款的200%。但当英国税务及海关总署的民事职权不足以追回相关税款,尤其是面对有害、复杂的税务欺诈行为时,会有选择地使用更具强制性的权力,如搜查和逮捕,以确保为个人和企业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税收科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