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税费保障条例》7月1日起施行

2025年04月18日 版次:01        作者:章明宇 查莉莉 记者 周宁

本报讯(章明宇 查莉莉 记者周宁)日前,江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江西省税费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7章52条,针对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税务机关履职需要,将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与税收一同纳入保障范围,为构建“税费皆重、税费一体、税费协同”工作格局,提升税费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保障税务机关全面履行税费职能奠定法治基础。

《条例》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税务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在税费保障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配合关系,规定政府组织领导税费保障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税务机关负责推进税费保障具体工作,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履职,行业协会督促指导行业诚信建设和自律管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进行社会监督等,全面构建“政府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费共治新体系。

聚焦税费征管短板弱项和风险点,主动破解征管难题,是该《条例》的亮点之一。据悉,《条例》明确有关部门、单位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和行政登记时查验税费清缴信息,将个人转让财产份额完税情况纳入行政登记查验范围,对有关部门协助出具鉴定、认定、复核意见具体时限作出规定,明确税务机关对骗取注销登记未缴少缴税费款的可以提请撤销经营主体注销登记,强化从事涉税业务中介组织执业监督和行业监管,健全民事案件执行和企业破产清算的税费征收司法协作机制等,为解决税费征管堵点痛点问题、提升税费治理效能提供了法律依据。

《条例》还突出维护税制统一和法治严肃性,将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作为基本要求,规定任何单位不得超越权限、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或者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制定税收优惠政策。为进一步强化监管基础提效能,《条例》将“以数治税”作为立法重点,规定政府建立健全涉税涉费信息共享机制,坚持合法、必要、适度原则,实行涉税涉费共享信息目录管理,明确由省税务机关会同省政务数据主管等有关部门编制报批涉税涉费信息共享目录及规则并实施动态调整。《条例》还从加强税费服务协同和征管执法协同等方面作出规定,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促进提高纳税缴费遵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