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记者原子雯)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助力提升职业技能,兜牢失业保障底线。
《通知》明确,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继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至2025年底。其中,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通知》提出,助力劳动者提升技能,继续放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参保年限并拓宽受益范围至2025年底。对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初级、中级、高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相应领取不超过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对取得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的,年补贴次数可由1次增加至3次,以推动证岗相适,提高补贴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服务当地产业发展、就业需要和企业岗位需求。
在失业保障方面,《通知》强调要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等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和大龄失业人员保障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具体实施举措,优化经办流程,提升省级统筹质效,保障政策有序落实。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税务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政策尽快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