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费争议通常指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缴费人之间就特定税费事项产生的争议,税费争议“源头解”是“枫桥经验”在税务工作中的生动实践。国家税务总局阳新县税务局以推动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为抓手,着力把问题解决在一线,把矛盾化解在源头,以诉促改、以诉促优,不断提升税费服务质效,推进税费协同共治。
税费争议“源头解”的基层探索
始于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多渠道收集税费诉求,在原有办税服务厅、新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服务、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等信息收集渠道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税企面对面”交流、政务服务“好差评”、局长信箱、问需走访、行业协会、税费服务体验师、营商环境监督员和信访等信息渠道。归口管理税费诉求,设立由各部门组成的税费诉求矛盾争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办公室下设由各部门骨干组成的税费诉求矛盾争议处理中心,实现专人专岗汇总收集各类诉求。规范表单流转,制作《阳新县税务局涉税问题争议诉求登记台账》,对各类渠道收集的诉求信息,按照“税费咨询、意见建议、执行办理、矛盾争议”四类进行登记汇总,规范收集方式,实现税费诉求收集由被动变主动、由分散到集中、由粗略向精细的转变,着力解决原有诉求收集渠道单一、重复、流转效率低等问题。
基于纳税人缴费人满意。阳新县税务局将税费诉求和矛盾争议按难易程度划分级别,制定解决方案。对于简单的税费诉求,受理部门当场办结,当场反馈纳税人缴费人。对于纳税人缴费人关注度高、诉求集中、相对复杂的问题,一方面纵向分级办,通过省、市、县三级联动,将本级无法解决的诉求事项逐级上报,以提高税费争议解决效率;另一方面横向联合办,向税费诉求矛盾争议处理中心报送争议事项,委派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处理。同时,联合财政、人社、医保等部门印发《阳新县社会保险费征管争议调解处理工作机制》,形成多元化解税费诉求矛盾争议合力。由税费诉求矛盾争议处理中心对税费争议问题“源头解”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联席会议办公室出具的争议化解数据分析报告,形成征管建议书推送至业务责任部门,并对已办结的事项开展不定期抽查回访,确保工作机制真正落到实处、矛盾争议得到妥善处理。
终于纳税人缴费人遵从。阳新县税务局在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同时,持续提升税法遵从度。实现“一个案例解决一类问题”,税费诉求矛盾争议处理中心对各单位、各部门每月报送的典型案例,提炼出诉求矛盾争议具有代表性、处理方法可复制的案例,将典型案例的解决方式转化为提升税费服务质效的重要手段。例如,阳新县税务局针对某房地产公司债务纠纷案件,“法院+税务”联动执法,依法追缴欠税费,并辅助执行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基于该成功案例,税务部门和当地法院共同制定《阳新县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阳新县税务局关于加强部门协作机制建设的意见》,推动了税务与法院在诉讼、破产、执行三大领域的实践合作,解决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既解决了纳税人燃眉之急,又提高了税法遵从度。实现“一份报告优化一类管理”,依托联席会议办公室形成分析报告,提供具体可行的解决方案。例如,针对数电票“额度不够用”“提额频繁”“流程处理慢”等痛点问题,阳新县税务局征管部门根据分析报告提供的方案,及时优化数电票赋额管理审核流程,进一步明确各环节办理时限和职责,进一步提升纳税人开票用票的便捷度。
做好税费争议“源头解”的建议
税费争议“源头解”必须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切实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的难点堵点,实现矛盾不上交、服务零距离、征纳更和谐,笔者结合阳新县税务局税费争议“源头解”工作实践提出相关建议。
突出实体运作,提高税费争议联动调处效能。笔者认为,可按照“前台受理、后台流转、闭环处理、限时办结”的方式,在基层税务局设立税费诉求矛盾争议处理中心,重点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直接提出、上级部门交办、外部门转办、政务平台推送,通过日常辅导、部门协调或正常运维流程均无法解决的问题或诉求,对涉税费争议登记分类、分办落实、跟踪问效。可采取实体运作的方式,联合相关部门出台税费争议联合处理机制,重点构建社保费征缴争议处理与人民调解对接机制,成立税务、人社、医保共同进驻、派驻或轮驻的市、县、乡三级税费诉求矛盾争议处理中心,实现有实体、有人员、有运转。
分级分类处理,构建税费争议综合治理格局。在省级税务局层面,建议分税种、分险种、分事项、分应对层级编写征缴争议处置应对流程索引,明确应对原则、依据以及处置方法,让基层便于操作,规范办理。同时规范和完善税费管理服务机制,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在市级税务局层面,可设争议处置联合指挥中心,指导县区级税务机关,坚持精准定级、分类处理、部门协同、源头施治。
压实基层责任,推动税费争议有效预防化解。县区级税务机关作为落实税费政策的“最后一公里”,涉税费争议矛盾集中,化解争议矛盾风险多、任务重、责任大。建议前置税费服务,与企业建立“点对点”“面对面”联络沟通机制。组建一支由税收管理员、公职律师、业务骨干组成的争议化解团队,共同应对处置税费争议。协同处理矛盾,以基层承载大部分争议事项处置为目标,通过完善基层窗口、基层站点建设,推动实现部门间互联互通,提升基层联合处置税费争议的能力和效率。
注重风险防范,形成税费争议源头化解机制。针对纳税人缴费人咨询的共性问题,持续规范征缴、优化服务、提高质效,化解因征收不顺畅引发的各类问题,形成“由点及线、由线到面”的风险防范机制。按照“事前规范执法防争议—事中依法高效化争议—事后类案规范闭环提升”的工作闭环原则,积极与地方政府、司法、人社、医保、不动产等多部门构建税费矛盾争议多元预防调处机制。可将基层税费治理融入地方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税费矛盾争议的源头防范,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的合理诉求。
(作者系国家税务总局阳新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