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部门协作 封堵违法空间

2025年05月06日 版次:06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孝感市税务局局长 夏玉辉

■税案评析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加油站企业隐匿销售收入偷逃税款案件。涉案企业通过隐瞒部分销售收入、虚假申报方式逃避纳税。

针对此案中企业显现出的违法手段和逃税方式,税务机关应有针对性地加强此类企业运营信息采集和收入监管,以防范遏制类似违法行为,避免税款流失。

加强收款方式备案监管,封堵违法空间。为防范企业在营运过程中,通过个人账户和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隐匿销售收入情况的发生,税务机关须进一步强化企业收款方式备案监管,除企业对公账户备案外,应要求采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或“扫码”等方式收款的企业,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备支付平台名称和关联银行账号等信息,并实行“开户即备案、变动即报告”管理。

在日常工作中,税务机关可与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等单位加强协作和联动,及时了解企业银行账户开户、变更和资金往来等情况,通过税收共治,进一步强化企业收入监管。

通过“以数控税”及时识别税收风险。针对加油站类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应在强化部门协作的基础上,利用信息技术,强化企业购销监管,以防范虚假申报行为。税务机关可与安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加强协作,在加油站储油罐加装智能液位仪、视频监测和税控加油装置等设备,及时采集企业罐容储油数据、加油枪加油数据、油罐车卸油次数等运营信息,并将这些数据导入行业风险分析模型,加强企业税收预警分析。如发现相关企业的油品购进差异率、进销数量匹配率、储油余量差异率等指标出现异常,迅速采取约谈、实地核查、纳税评估等征管措施,消除税收风险,防止税款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