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连两省,治理责任如何划分?闽浙两省边界赛江流域的4个县在水资源费改税中,探索建立水资源税协同共治机制,对推动水资源管理,增进省与省之间、税务与水利部门之间的互信互动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用好水资源税的调节作用,是已经被证明了的促进水资源高效集约循环利用的有效手段。2025年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中提出,全面推行水资源费改税。配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加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跟踪评估,加强信息化建设和部门信息数据共享,建立健全水资源税管理体系。
闽浙两省以水资源费改税为契机,一方面,完善“绿税通”跨省多税种协同共治机制,并将其上升为闽浙两省税务部门的工作抓手,从更高层面上实现区域协作信息互通与资源整合,对推动两省乃至全国边界地区的水资源管理工作具有现实意义;另一方面,闽浙两省税务和水利部门完善“绿色对话”平台,分享各自在改革推进中的创新做法,提出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增进了省与省之间、税务与水利部门之间的互信与共识,为深化闽浙边界区域协同共治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水资源税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特别是跨省际区域容易因为取水情形复杂、计量标准不同而产生争议。如何进一步建立良好的协作机制,做好跨部门、跨省域水资源税改革工作,笔者结合水利部门职责和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几个建议。
把握改革契机,积极主动作为。水利部门应与税务部门一同抓好水资源费改税工作。通过改革,加强取水许可管理,提高取用水计量监管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水平。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
强化协同联动,推动齐抓共管。依托跨省协同共治机制,不断完善稳定高效的信息传输渠道和常态化的沟通协商机制。通过信息化平台实现取水许可、用水统计、税额申报等关键信息的即时互传,以联席会议、联合培训、联合督导等形式深化征管政策协同、纳税平台对接和数据共享应用,提高水资源税征管效率,推动形成更强的跨省域水资源协同治理合力。
实现优势互补,提升改革成效。在费改税的过程中,两省各地税务、水利部门已探索出诸多富有成效的特色实践,下一步应系统梳理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对试点过程中暴露的难点堵点问题,通过联合研判、精准施策,共同研究更具有针对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的措施。
(作者系福建省水利厅水资源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