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和供应商都是网上下单,没签过纸质合同,也需要缴税吗?”在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奉化区税务局和奉化区人民法院联合开展的普法活动现场,某企业负责人提出了疑问。
奉化区人民法院干部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电子订单的合同属性后,税务干部进一步补充道:“电子订单明确了产品规格、付款方式、交付时间等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属于买卖合同印花税的应税范围,需依法按照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三缴税。”
在今年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奉化区税务局和奉化区人民法院成立联合普法队,在国家级众创空间——凤麓新材料加速器设立“法税联合咨询台”,每周四在此为企业提供点对点法律帮助。
青年创业者李先生创办了一家环保材料公司,以公司名义和个人签订了150万元的借款合同,因误解“凡合同必缴印花税”而自行申报缴纳了税款。税务干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向其解释,个人间借款合同不属于应税范围,并帮助其成功退回了误缴税款。
“公司还在初创期,很多财务事项我们还不是很明白。这次税务部门和法院联合帮我们‘把脉’,让我们知道自身存在的法律风险事项,帮我们明晰了合规经营的重点,对企业健康成长很有帮助。”李先生说。
奉化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竺晴照表示,法官擅长法律的体系化解读与案例化应用,而税务部门熟悉经营主体的特点、经营状况和法律需求,双方优势互补、协同配合,能使普法更加生动、精准。
据奉化区税务局法制科科长沈雷杰介绍,“法税联合咨询台”设立后共帮助企业纠正误区11起,解答继承、租赁等民事涉税问题32个,该局还聚焦民法典涉税条款对园区内30余家“初创型”企业开展多维度风险诊断。
在宁波前湾新区法治文化中心,宁波前湾新区税务局与司法局携手举办的“税心连民心,‘典’亮法治路”主题宣传活动同样吸引了许多人驻足。
“从我们出生起法律就已经在为我们的权益保驾护航了。”宁波易泰电器制造有限公司财务人员陈维丹观看《生活中的民法与税法》展示版块后,感叹法律与生活的紧密联系。该版块以人生阶段为脉络,将民法中的继承、赠与、婚姻、财产等核心条款,与个人所得税、契税、印花税等税法规定深度融合,用“案例+法条”的形式讲述身边的故事。
活动还设置了普法微课堂,税务局和司法局干部结合企业采购合同违约、债务重组等真实案例,深入解析民法与税法的交叉适用。
“民法和税法看似是不同领域,但其实在财产流转和民事主体权益保护等方面深度交织。与税务部门联合普法,就是希望通过生活化的解读和沉浸式的互动,让大家真切地感受到法律就在我们身边,让法治理念更深入人心。”宁波前湾新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叶葫芦说。
“一次普法活动就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我们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这才是企业发展壮大的正道。”谈起参加此次活动的心得,浙江海悦电动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人员潘锡洪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