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案评析
本案是一起较为典型的农产品经营企业虚开发票违法案件。涉案企业虚构棉花购销业务,虚开棉花收购发票的同时,向下游企业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牟利,涉案金额逾亿元,严重扰乱税收经济秩序,必须予以严厉打击。
本案的查处,为税务机关加强农产品经营企业税收监管,防范遏制此类虚开违法行为提供了启示。
完善农产品收购发票开具制度。本案中,涉案违法企业通过非法手段取得农户信息后,虚构棉花收购业务虚开大量农产品收购发票。为防范此类违法行为发生,税务机关可考虑完善农产品收购发票开具制度,进一步细化收购发票开具规定。可要求农产品经营企业在开具收购发票时,须清分投售人并按实际收购活动逐次开具发票,同一投售人的多次投售行为不得汇总开具发票;收购发票上须注明投售人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并要求投售人在收购发票上签字确认。同时,企业须保留投售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以此保证农产品采购业务真实、可追溯。
加强农产品经营企业采购支付管理。为加强企业收购行为管理,防范遏制虚假采购行为发生,税务机关可考虑对企业收购农产品时的付款方式加强管理,堵塞不法企业作假空间。比如可明确,企业单次农产品收购活动的支付金额超过1000元时,不得使用现金支付,须采用银行卡转账、第三方平台扫码支付等方式付款,并在企业开具的相关收购发票备注栏上注明该笔业务的支付方式。通过进一步规范企业收购支付行为,确保企业采购支付活动真实、清晰、可查。
强化农产品经营企业税收预警管理。在与农业农村管理部门、市场管理部门协作,采集本地农产品经营行业第三方涉税信息的基础上,税务机关应加强农产品经营企业税收预警管理,利用行业税收预警模型,整合企业申报信息、第三方涉税数据等实施针对性预警分析,如发现企业存在进销数额增长过快、收购价格偏离正常值、进销差额过大、税负率低于预警值、运输成本与产量不匹配等异常情况,迅速采取税收核查等措施,以及时识别、查处虚开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