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塔克拉玛干沙漠锁边,看税收如何发力

2025年06月04日 版次:06        作者:周立楠

2024年11月28日,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绿色防护带合龙,在沙漠边缘构筑起一道完整的绿色屏障。

塔克拉玛干沙漠锁边工程,不仅是中国“三北”防护林工程的延续,更是财税政策与生态治理深度融合的典范。笔者结合新疆税务实践,分析税收职能与生态治理需求的适配性,以及其在生态治理中的作用。

税收职能与生态治理需求的适配

荒漠化治理具有显著的公共产品属性,市场机制难以自发调节其正外部性。税收政策作为政府调控的重要工具,能够通过价格信号、投资引导和利益分配机制,矫正市场失灵,提高生态治理效率。

发挥资源配置职能,矫正外部性市场失灵。私人治沙成本往往高于社会收益,导致市场供给不足。税收政策通过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助力降低企业治沙成本,提高投资回报率。例如,新疆税务部门的实践表明,对治沙企业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助力企业技术升级、成本下降,有效激励了草方格固沙技术的推广应用。

发挥收入分配职能,构建生态补偿机制。税收政策可通过差异化设计,调节生态保护者与受益者的利益分配。例如,在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精准落实光伏治沙企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为企业节省了资金,许多企业选择将节省下来的税款用于反哺生态管护,形成“税收优惠—生态修复—产业收益”的良性循环。

发挥经济稳定职能,培育绿色经济增长点。通过特定的税收优惠,引导资本向生态友好型产业流动。例如,在和田地区,沙生植物种植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落实,带动苁蓉、红柳等经济作物种植规模扩大,形成“防沙—增收”互促双赢模式。

绿色税制赋能荒漠化防治的实践

实践表明,当税收政策深度嵌入生态治理全过程,就能激活“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积极效应。

工程治沙,税收激励降低边际成本。在荒漠化防治中,草方格固沙技术虽成本较低,但大规模推广仍面临资金约束。在喀什地区,企业所得税减免和设备投资抵免政策的落实,有效降低了企业治沙成本。例如,叶城县某治沙企业因享受80万元税收减免,将草方格固沙带宽度从180米扩展至240米,治理效率得到大幅提升。

生物治沙,税收促进产业链协同。税收政策不仅作用于单一环节,还可通过全链条扶持增强产业韧性。策勒县金戈壁合作社享受农产品增值税免税政策,发展苁蓉“种植—加工—销售”一体化产业,带动上百户农户增收,形成“治沙—产业—就业”联动模式。

光伏治沙,环保税引导绿色投资。光伏治沙兼具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但初始投资高、回收周期长。新疆税务部门有效落实环保税减免和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例如,若羌县中绿电光伏项目得到税收政策支持,将节省资金用于板下植被恢复,实现“发电—固沙—养殖”循环发展。

政策优化与治理范式升级的建议

在总结当前经验的基础上,未来应因地因时制宜,进一步完善绿色税制的时空适配性。应根据地理空间差异和时间阶段变化,动态调整相关税收政策,以更加精准匹配生态治理需求,加大力度推动生态治理从“政府主导”向“政府、市场、社会多元参与”转变。

完善绿色税制体系。推动税制设计从单一环境要素调节向生态系统整体性保护升级,完善“生态损害—修复补偿—价值转化”全链条税收调节机制。强化税收动态调节功能,完善“反向约束+正向激励”的双向调节体系,对生态破坏行为实施递进式税收惩戒,对生态修复主体建立分层级税收优惠制度。深化生态价值税收转化路径,完善“生态治理投入—环境质量提升—经济收益转化”的税收传导链条。

创新政策协同机制。建立财政、税收、金融政策的动态耦合机制,形成覆盖投资激励、运营支持、收益共享的全周期政策链条。通过政策组合拳设计,将政府直接投入与税收调节市场行为相结合,放大整体效果,实现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效应与税收优惠的市场传导效应深度协同。探索生态治理成果的跨区域价值计量标准,形成基于生态产品输出量的税收分配调节模式,破解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空间割裂难题。

推动治理范式转型。完善市场化生态资源配置体系,建立“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新型治理架构。推进多元主体协同治理,优化政府、企业、社会的生态治理权责关系,建立“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协同治理网络。通过财税政策设计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生态治理的投入,推动治理模式从单中心向多中心转型。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税收科学研究所)